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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达蓝山小区配套公益用房变商超?

2020-12-02新闻13

挂上“社区扶贫馆”牌匾的公益用房。

日前,家住道外区富达蓝山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空闲多年约240平方米的配套公益用房开始装修,还挂起了商超牌匾,听说要开餐厅和超市。业主们质疑此举改变了这些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原有用途。

规划公益配套用房

挂上“餐饮超市”牌匾

道外区富达蓝山小区为封闭小区,2011年进户,目前共有居民1300多户,小区共有13栋居民楼。依据相关规划,10号楼一、二单元之间的一楼和二楼区域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共计320多平方米,用途分别是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图书馆、卫生服务站和警务室等。

12月1日10时,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10号楼位于小区内且正对小区先锋路大门,该楼一楼的公共服务用房玻璃门紧锁,一侧店面悬挂有“米豆薯生活益站·社区扶贫馆”字样牌匾,另一侧店面悬挂着“餐饮超市”字样的牌匾。透过玻璃门看到室内地面已铺设地板,且放置有货柜。

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上述配套公共服务用房除了80平方米是社区服务中心办公使用外,其他区域入户后一直闲置。大概10月份,有人开始进行装修并安装牌匾。

“规划的是社区图书馆、卫生服务站啊,怎么变成商店超市了?用途不对啊!而且,这些房屋是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权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才对。”业主们还担心,公共配套用房变成商服,也可能引来小区外人员前来消费,小区人来人往就变得不那么安全了。

11月26日,业主们通过多种途径阻止装修人员继续施工。

没钱装修引进社会组织

“餐饭超市”不是纯商业?

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使用权,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2010年实施的《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的通告》规定,“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设置标准统一配建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竣工后移交给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警务室、社区图书馆、公共厕所及垃圾转运站7项。”

南直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上述规定,2016年道外区城建局、南直路街道办事处、哈尔滨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签署关于富达蓝山小区项目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用房交接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富达蓝山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用房产权归道外区政府所有,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分配使用。该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交接协议书原件。

《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用房不得改变用途,公众有权对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富达蓝山小区配套公益性用房为何要改成餐饮、超市呢?对此,南直路街道办事处上述负责人澄清,“由于街道办事处一直没有经费装修公益性用房,为了把闲置房产利用起来、发挥服务群众功能,街道办事处以引进社会组织共建方式,合作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这不是纯商业性的,而是带有扶贫、助老、公益性质的。而且,只是用一部分用房,剩余部分仍保持原规划公益用途。”

“最近我们也了解到小区业主有反对意见,也充分尊重居民意见,目前已叫停相关装修,并将立刻拆除牌匾。”上述负责人说。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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