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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自律勤政 省人社厅党员干部学习《政务处分法》

2020-12-04新闻37

来源:湖南民生网

明纪自律勤政 省人社厅党员干部学习《政务处分法》

(湖南人社讲坛现场)

中人社传媒讯(记者 曾鹤群 巩如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12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安排,经报请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省人社厅开展人社讲坛,邀请省纪委监委第6纪检监察室秦明兰主任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给大家授课。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刘志信主持学习,全厅在家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省纪委监委第6纪检监察室秦明兰授课)

今年6月颁布的《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讲坛上,秦明兰全面介绍了其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特点,重点解读了六项纪律,通过实际案例深入生动地解读了《政务处分法》的重点条款,包括违反政治要求的行为、违反组织要求的行为、违反廉洁要求的行为、违反工作要求的行为等,让大家深入了解《政务处分法》适用对象、基本原则和处分情形、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内容引人深思,令人警醒。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刘志信主持学习并讲话)

“这提醒我们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刘志信希望大家要严格做到明纪、自律、勤政。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照《政务处分法》所提到的“负面清单”自检自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忠诚、干净、担当。在此基础上,勤政为民,继续深入开展全省人社领域聚焦民生保障专项治理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行风作风持续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务#明纪#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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