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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子“交通肇事” ,主人赔了3万

2020-12-04新闻7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要么是机动车,要么是非机动车,也可能是行人。但你听说过鸭子“肇事” 吗?杨师傅就碰上了这桩怪事。

今年5月4日7时许,杨师傅驾驶二轮电动车从黄陂区姚家集街畈张村去上班,途经黄陂区畈张村与双河村交界谢塔线橘子园公路路段时,遇到谢某养殖的鸭子横穿公路,杨师傅因避让鸭子而摔倒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杨师傅的伤残程度属十级。

“肇事”的是鸭子,该找谁赔呢?杨师傅找到鸭子的主人谢某,要求赔偿3.5万元。但谢某只愿意赔3万元,两人为此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黄陂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11月初在姚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谢某养殖的鸭子导致杨某受伤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由于事故发生时,现场无监控也无目击证人,且原告对案发细节表述不清,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法官正在进行调解。通讯员余震 摄

庭审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仅在赔偿款数额上有5000元的差距,决定争取庭后调解。

法官对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讲清楚杨师傅摔伤,确实是为了躲避横穿马路的鸭子;另一方面也指出杨师傅列举证据不足等问题。法官说,谢某通情达理,承担了赔偿责任,但谢某也不富裕,赔3万元已经是谢某能承受的最高额度了。

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杨师傅自愿减少5000元的赔偿诉求,谢某同意半年内付清3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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