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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6条!贵州率先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立法工作

2020-12-04新闻32

12月3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的说明,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重点建设区,贵州率先启动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立法工作。

会议现场

《条例(草案)》共七章46条,包括总则、保护、建设、管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内容实体性规定,包括长征文物调查定级建档、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的安全保护、长征史实的征集调查、长征文化展陈、长征文化体验游和研学旅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运营等,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产业升级。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范围,《条例(草案)》第二条作出规定“包括中央红军与红二、红六军团在贵州的主要活动线路及其周边重要文物、会址、遗址、纪念设施、村落和相关旅游景区(点)等,具体范围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划划定并公布。”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其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涉及15个省市区。贵州被列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要求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方案》,提出“与建设区相适应的法规规章更健全”的目标。

2020年3月,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大科教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小组。先后赴遵义、毕节、铜仁、黔东南、黔南等市州和湖南省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征求省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及行业协会、律师协会意见,多次组织召开论证会,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条例(草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贵州省作为重点建设区,率先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立法工作,制定出台与建设区相适应的法规,对长征精神、长征文物的维护和传承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革命教育和产业带动功能,更好地推动贵州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红色旅游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立法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相关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从制度安排上解决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

(记者 李远莉)

编辑:李奕璇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长征#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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