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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20-12-05新闻35

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时,办案干警积极做好判后释法工作,促使双方自动履行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杨某某未进行结婚登记,只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感情不和发生纠纷,杨某某返回娘家居住,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退还彩礼。卢氏法院对该案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某退还原告刘某某彩礼12870元,原告刘某某返还被告杨某某陪嫁物品若干。判决生效后,办案干警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进行释法答疑,经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愿意自动履行判决,被告杨某某放弃一部分陪嫁物品,向原告刘某某返还彩礼12870元及应当承担的诉讼费共计13000元。双方当着办案干警的面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一致对办案干警的认真负责表示感谢。(赵富林 常娟)

来源:卢氏法院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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