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这是"尚气好侠"的司马迁为"侠客"下的定义,在这位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西汉史家笔下,侠客们被分成为了荆轲、鲁仲连一类的"布衣之侠",战国四公子这样长于养士的"卿相之侠",他们的名字也许微不足道,但他们的故事,却构成了春秋战国时代不可或缺的悲壮底色。
历史顺序而行,当"侠出于墨"的刀光剑影走过"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汉魏六朝,走过"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的隋末烽烟,进入到海清河晏的大唐帝国,唐人对任侠精神的崇尚,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庞大的帝国,任侠之风显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烈度:张说的"敦气节,重然诺",姚崇的"少倜傥,尚气节",郭元振的"任侠使气,拔去小节",让我们看到了唐代公卿贵族的任侠精神;"长安少年无远图,一生惟羡执金吾","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让我们看到了长安游侠的慷慨奋扬;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李白的"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更是让我们看到了弥散于全唐诗中的英雄情结……事实上,在大唐近三百年的帝国时光中,上至王侯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已然将任侠精神融入到自己的骨血之中,侠客们重然诺、急公义、赴国难的精神内核更是构成了唐人崇侠慕侠的重要元素。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侠行自古有之,为什么会在唐代得到人们如此推崇?构成唐人任侠精神的内在动因又是什么呢?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淫隐蓬蒿。
——李白《白马篇》
李白的这首《白马篇》,道出了自己对豪侠之士的崇慕,而将这种崇慕变成心雄万夫慨然提剑的侠客行,却源于唐人集体的尚武精神。这个在马背上建立起来的王朝,在近三百年的运行轨迹中,始终征战不断,它与吐蕃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二百多年,而与西域吐谷浑、高昌、焉耆诸小国、与北方契丹、南方南诏等边地政权的冲突,自唐高祖李渊至唐昭宗从来都是摩擦不断。在如此频繁的战事中,唐人的边功意识、尚武精神,自然成为一种集体的社会风尚,他们相信"功名只应马上取",笃定"纵死犹闻侠骨香",他们渴望出塞入幕,勇决使气捐躯报国是他们整体的精神样貌,即便不能像岑参、高适那样真正以从军边塞的切身体验写出狂纵壮魄的诗歌,也要将骨子里对侠义精神的崇慕外化于日常的行为举止之中。"拔剑已断天骄臂,归案共饮月支头",当这股遍及大唐全境的尚武思潮汇聚成气势磅礴的洪流,王昌龄的"握中铜匕首,粉挫楚山铁"我们便不足为奇,而李白的"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也便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如果说全唐的尚武风尚为任侠精神的风靡提供了前提,那么,唐人对复仇意识的褒扬则为任侠精神的弥散制造了浓烈的氛围。从初唐始,复仇精神便作为一种从远古延袭而来的传统为时人称誉,在唐人的意识里,有仇必报,手刃仇敌,不仅不是暴虐之行,反而是正义之举,因复仇而获刑,不仅会赢得人们的喝采与掌声,更会让朝廷法外开恩,免于死罪,又或不能免死,也要旌其闾墓,以褒孝义。
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见于《礼记》,又见《周官》,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 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
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周官》 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传》 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于下之辞,非百姓之相杀者也。又《周官》 曰:"凡报仇仇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这段文字,出自韩愈的《复仇状》。唐宪宗元和六年 (811) ,有富平县人梁悦者为报父仇而杀人,且自束归罪,听凭发落。因此这起复仇案件涉及"王教之端"的"礼"与"法",而刑官、有司并无明确的律条作为判决依据,一时竟不知所措,再加之此案影响甚大,遂提交朝廷圣裁。当时宪宗曾专为此下诏作廷议之举,而韩愈这篇《复仇状》则从伦理和经传上解释了复仇的合理性,想来应当是这篇献议最后起了作用,杀人者梁悦最终被无罪赦免。而放眼"安史之乱"的中唐晚,刺客、复仇者的增多,既与藩镇割踞局面下各方势力仿效战国时代"养士"的背景有关,更与从大唐建立之初就业已形成的人们对复仇意识的褒扬有关,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让唐人的任侠精神变得浓烈而绵长。
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
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错落金锁甲,蒙茸貂鼠衣。
还家行且猎,弓矢速如飞。地迥鹰犬疾,草深狐兔肥。
腰间悬两绶,转眄生光辉。顾谓今日战,何如随建威。
——崔颢《杂曲歌辞·游侠篇》
唐人任侠精神的最后一个重要因由,当然离不开这个帝国的开放与包容。游侠历代均有,但作为剑走偏锋的一群,游侠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也在承受着主流社会的排挤与打压,法家代表韩非子在《五蠹》中曾痛斥游侠"以武犯禁",将其列入危害社会的五种害虫之一,及至两汉,游侠同样是被打压的对象,西汉成帝时,曾有数百游侠以盗贼之名进被悉数活埋,手段相当残忍,而东汉两为太史令、后任河间相的张衡也在文中记录他剿灭河间游侠以彰其绩。而当历史的脚步踏入唐朝,我们发现,侠文化虽然作为一种野生于民间的文化,难入文化正统,但大唐的开放之姿却让其有了独放的可能,有别于儒释道三教,"侠"的文化内涵中,有离经叛道的不羁与舒张,有义薄云天的豪情与勇决,它不似儒士那样板起说教的面孔正襟危坐,也不像佛道那样远离人间烟火只求清静无为,它生发于社会底层的自带基因注定它的世俗性,而这种散处江湖快意恩仇的特质,又因为唐王朝开放的政策而得以野蛮生长,尽管唐王朝对"侠"的管制仍然存在,但对"侠"的边界与出口却给予了最大的空间,正是在这个相对自由的空间里,唐代游侠们得以信步江湖,仗剑天涯,而作为大唐开放国策的重要表征,边地胡风的导入更为游侠们注入了骠悍刚猛的因子。"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当浩荡的胡风与浩荡的任侠精神实现最深入最酣畅的融合,多元生存背景下的唐人,在儒释道缭绕的香烟之外,已经有了特异于前三者的飘逸灵动的精神之乡。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追溯唐人的侠客情结,缅想唐人的任侠精神,我们的眼前,是刀光舞动的盛世豪情,是剑气纵横的大唐长歌,这个侠风炽盛的时代,只属于唐人,只属于上演了三百家侠义故事的大唐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