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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构建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低收入家庭中重残重病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2020-12-12新闻23

1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与省民政厅联合举行“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发布会第一场:江西省民政工作成就暨《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金接介绍,“十三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陈雪红、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魏文彪/文

“十三五”成就: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刘金接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扎实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92.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城镇贫困群众从2018年的88.61万减少到当前的36.2万,剩余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脱贫解困取得决定性成效。在全国率先推进孤弃儿童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49.2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43.5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我省城乡社区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达到75%。全省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6万个,2157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脱钩。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帮扶项目5025个。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6.5万人,登记注册志愿者600余万人。

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万余个,运营养老院1976家,建成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0225个。实施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三年行动,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改扩建殡仪馆88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07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96万个。实施县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8件,完成乡级行政区划调整31件。

“十四五”工作:着力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应对老龄化

刘金接介绍,“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系统将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提升农村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

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上,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大力发展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省民政系统将着力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上,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深化婚俗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2022年基本建立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11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资源融合、分类施策的综合救助体系。

刘金接在会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他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更加坚实,相对贫困对象纳入制度化保障轨道,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稳定成熟,社会救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包括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分层分类综合救助格局;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等。

在严格对标中央文件基础上,《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将救助对象分层分类。在做好常规救助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党建+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型救助、实物救助和防贫救助,强化急难型救助。对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的重残、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适度扩大救助范围。

此外,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意见》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居住农业人口纳入居住证所在地社会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更加便民。

#低保#殡葬改革#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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