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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彰显信丰检察温度

2020-12-12新闻19

“申请人林某某,你于2020年10月12日向我院提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过我院审查,认为你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条件,决定予以你五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当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的干警向申请人宣布时,申请人的丈夫黄某某难掩激动的心情,不断向检察干警道谢。这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由申请到最终发放救助金,仅耗时一个半月,及时有效地帮助申请人缓解了现阶段的困境,好似一抹冬日暖阳照进她的心头。

遭遇飞来横祸,林某某无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2019年10月,申请人林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二级,肇事者刘某醉驾,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到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发现肇事者刘某仅支付了4万元医药费,其家庭再无赔偿能力。

林某某重伤后,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黄某某担负起了护理重任,断了经济来源,现全家8口人的生计全靠其大儿子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林某某受伤后至今医药费已花费20余万元,且后续还需要长期的治疗及康护,家中已无力承担后续费用,生活难以为继。

核实赔偿能力,检察干警展开实地调查

检察干警依被害人的申请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承办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由于该案有确定的肇事者,为了不使肇事者逃避赔偿义务,承办检察官向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原案案情及肇事者的家庭情况,并一起前往肇事者居住地信丰县同益村及户籍地信丰县水南村村委会展开实地走访调查,调取相关证明材料,认真细致询问当地基层工作人员肇事者刘某的家庭情况,查明刘某目前没有赔偿能力。

听取各界意见,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10月28日,信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荣主持召开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对申请人林某某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进行公开听证。这也是信丰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下首次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林某某的丈夫黄某某陈述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承办检察官就司法救助申请的审查核实情况、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作了详细介绍,并阐述了拟开展司法救助的理由及法律、政策依据,听证员们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相关证据材料和救助理由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林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

领导带头办案,司法救助传递新时代检察温度

今年以来,信丰县检察院由院领导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共发放救助金18.4万元。同时,将公开听证机制引入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既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新时代检察温度,又进一步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知晓度。

不论是社会各界人士,还是实地走访时遇到的村干部、基层工作人员,均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表达高度认同及赞扬,认为这是检察机关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宗旨,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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