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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3Q大战后有阿里、阅文、丰巢被罚 互联网反垄断案的反思和启示

2020-12-14新闻18

2014年10月,历时4年的“3Q大战”(腾讯与奇虎 360 之间的诉讼战)终审落幕,这被认为是互联网首起反垄断案,2020年12月14日,阿里、阅文和丰巢因收购案未申报,被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罚款50万元,相关新闻随即上了热搜,再次引发市场讨论。

经过数十年发展,以BAT为代表的企业在中国互联网市场崛起,巨头企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投资所覆盖的版图越来越大,血雨腥风的互联网竞争,已经影响到用户体验,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大企业如何在不阻碍中小企业创新的前提下正当竞争,值得探讨。

点名、罚款 国家监管力度大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阅文和丰巢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何对这三起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

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上述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阅文和丰巢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阿里、阅文、丰巢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其实,百度、盛大都曾遇到反垄断诉求,不过近年来互联网反垄断案影响力最大的当属这三起。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消息一出,“阿里阅文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就登上了百度热榜。

相关企业也先后回应,其中阿里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阅文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阅文集团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就在上述处罚决定公布后不久,虎牙和斗鱼的合并案也被市场监管局提及。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不过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虎牙、斗鱼以及两家的大股东腾讯均未对此回应。

50万元已是顶格处罚 但震慑力更重要

说到反垄断,就不得不提到3Q大战,从2010年到2014年,两家公司针对不正当竞争互诉多场,其中一起是奇虎360针对腾讯要求QQ用户二选一的行为,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起案件是受关注度最高、影响最大的互联网反垄断案件。在文渊智库创始人王超看来,“当时腾讯在互联网上拥有流量垄断地位,QQ在社交领域占据半壁江山,不正当竞争是滥用垄断地位的一种,可以说3Q大战是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其实,如果回顾更早期的互联网,百度和盛大也曾遇到反垄断诉讼。同样是反垄断,但这次的意义有所不同。

以3Q大战为例,“3Q大战相关的反垄断案件与此次完全不同。首先性质不同,之前是反垄断民事诉讼,这次是反垄断行政执法。其次是涉及的垄断行为类型不同,之前涉及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次涉及的是经营者集中”,赵占领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

他进一步说:“这三起案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都是采取罚款这种处罚措施,处罚50万元属于罚款这种处罚措施中的顶格处罚了。对于这几家巨头,50万元的罚款从经济角度而言几乎没有影响。但是,集中处罚三起互联网领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加上‘双11’前一天颁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将互联网领域作为下一步进行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情况说明时也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

反垄断以保用户体验和企业创新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垄断。

赵占领举例说明,“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实施搭售、限定交易、差别待遇等行为,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指包括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其中企业合并最常见。如果经营者集中符合申报标准而没有申报,就应当进行处罚,申报之后一般三种审查结果:无条件通过、附条件通过、否决”。

至于两种垄断行为对普通用户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应当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没有绝对的答案。

虽然影响没有定论,但王超认为,国家监管部门重视反垄断案件,既是世界形势大势所趋,也是国内互联网演化的一个新阶段。“在国内,阿里、腾讯、美团、字节等大公司拥有了垄断的地位,并通过并购强化市场地位。过去几年,二选一之类的事件层出不穷,已经到了监管层必须出手的地步,单纯的市场竞争一定会走向无序竞争没有底线的深渊。”

提到反垄断对普通用户和中小企业的影响,他直言:互联网滥用垄断地位会扼杀小公司的创新,危及整体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也会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比如随意提高价格、服务不到位、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等。

除了强化监管,政府也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等方式刺激企业创新。有了政策和监管层面的帮助,“企业需要持续投入人力和资源,在主业务好的时候也不放弃探索,天晴时候补屋顶。有很多创新业务,甚至需要一直补贴到十年以上,企业要有耐心、有定力。不以一时的盈利为主要追求方向”,王超建议。 北京商报记者 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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