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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龙里供电局开展“3个1”宪法宣传活动

2020-12-15新闻7

“《民法典》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这一条款要求我们电网企业在业扩报装工作中,应考虑特殊情况下居住权权人的用电需求,合理设置用电主体资格条件,保障居住权人的用电权益。”龙里供电局员工对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进行分享。

据了解,12月4日,南方电网贵州都匀龙里供电局为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该局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3个1”活动方案,线上线下扎实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龙里供电局开展1次线上学习和网络知识竞赛,并组织员工关注“黔微普法”和“知行南网”公众号,参加宪法和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开展1次集中学习。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开展“宪法日”扩大学习,组织支部党员、部门员工对《宪法》《民法典》和《公司员工合规手册(2020年版)》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分享学习心得,营造尊崇宪法、“人人讲合规、时时显合规、事事要合规”的依法合规管理氛围。

作者:苏魏龄

编辑:刘佩佩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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