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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一?新婚夫妻闹离婚,男方给的彩礼退不退?

2020-12-15新闻46

原标题:江都一?新婚夫妻闹离婚,男方给的彩礼退不退?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

是大部分地区的习俗

前不久

江都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彩礼返还”案件

法官是如何判决的呢?

01

结婚两个月,小夫妻闹离婚

小杨和阿肆2017年经人介绍认识,2018年3月登记结婚,登记前,小杨给阿肆送了一个金手镯给阿肆。举行婚礼当天,小杨给了阿肆48000元礼金,小杨的父母给了阿肆20002元改口费。然而,婚后不到两个月,两个人的婚姻就亮起了红灯,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家人多次劝说,也都没有效果,两人执意要离婚。

既然在一起不开心,那就好聚好散吧。两人决定离婚后,小杨提出,结婚时自己给了阿肆48000元礼金,这个钱,阿肆得退。阿肆则认为,自己和小杨已经结婚,并且举办了婚礼,还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彩礼钱自己不应该退。

02

法院判离婚,女方退还80%彩礼

关于退还彩礼,两人始终没有达成共识,双方家庭还因此发生矛盾,派出所民警也曾为此出警调解。此后,小杨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决阿肆退还彩礼48000元、金器首饰以及结婚仪式时,按照风俗给付的改口费和烟酒钱。审理中,阿肆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院在审理中获悉,小杨和阿肆两人仅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双方也没有生育子女,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处女方返还全部财产,势必会损害女方群益,但判处彩礼不予返还,也对男方不公平。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法院酌定,阿肆返还80%的彩礼钱。最终,江都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小杨和阿肆离婚;阿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小杨彩礼现金38400元,原物返还黄金手镯一个。对于改口费、烟酒费用,因举行结婚仪式已实际发生或消耗的,不予支持。

03

三种情况下,可返还彩礼

法官介绍,关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是否退还彩礼,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法院一般综合考虑双方过错情况、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及消耗情况、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情况,同时适当兼顾妇女利益,合理确定彩礼返还的裁量标准,确保实质合理,避免当事人间利益失衡。

“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应该退还的几种特殊情况。”法官介绍,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对返还彩礼的诉求予支持: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退还彩礼的前提是双方离婚。”

来源:今日江都

作者:江都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诚

编辑:阿娇

#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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