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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来同事摩托车酒驾 刚开出500米在渝北被查

2020-12-16新闻4

谢某正在接受酒精检测。渝北交巡警供图

最近,一名男子喝了酒后,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24分、罚款1200元、摩托车被扣留等处罚。

12月7日21时许,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在渝北区龙兴镇迎龙路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一辆摩托车歪歪扭扭开到了检查点,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满嘴酒气。经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检查摩托车发现,摩托车没有行驶证、车牌,是一辆没有注册上牌的“裸车”。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叫谢某,33岁,持有E驾照。事发当晚,他下班后,觉得很无趣,便准备到镇上逛一逛,放松一下。他觉得走路很累,于是借了同事的摩托车开车去逛街。同事告诉他没有上牌照,不能驾驶上公路。可他说,自己晚上出行,保证没问题。

拗不过他的一再请求,同事把摩托车借给了他。谢某骑着摩托车来到镇上,先到餐馆吃晚饭,喝了一杯枸杞泡酒。21时许,谢某驾车回家。

谢某觉得,自己只喝了二两酒,驾车回家没问题,万万没想到,他刚驾车行驶500多米,就被民警查获。

经查,谢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所驾摩托车无牌无证,安全隐患极大。民警对谢某无视法律,不守交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了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谢某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其摩托车被暂扣。

#酒驾#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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