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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夜鹭鸟,9元就卖了 嫌犯获刑还要赔巨款

2020-12-17新闻24

夜鹭鸟 资料图片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建波 通讯员 刘丹陈琳)团伙非法狩猎千余只夜鹭鸟,9元卖一只。江阴法院12月15日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自2019年起,被告人杨某细、潘某英、蒋某辉、杨某明、杨某寿、杨某云、粟某林等在溧阳市等地非法狩猎夜鹭鸟1000余只。猎捕到夜鹭鸟后,他们大肆出售。这批夜鹭鸟通过非法收购人员,最终流入市场成为食材。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夜鹭鸟系受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规定及价格认证中心的意见,夜鹭鸟的价值达到了500元/只。

对此案,溧阳市检察院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各被告人就其违法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500元/只的价值承担非法狩猎行为所造成的夜鹭资源损失。部分被告人主动缴纳赔偿款项共计163000元。

15日,江阴法院分别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述人员每人同时承担3万元至17.5万元不等的民事赔偿责任,共计赔偿538000元;并责令限期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作者:张建波

#鹭鸟#狩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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