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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2020-12-17知识7

消防监控室规章制度 消防监控室监控员工作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

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如何管理 原发布者:盛开伤花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三、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附录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附录2《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一、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熟悉和掌握本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消防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五、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

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蒋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标识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对消防控制室的建设与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A 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 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3.1.1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的部位,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应满足GB 50016 GB50045中有关消防控制室的相关规定。3.1.2消防控制室门口正上方应设置统一规格的具有蓄电功能的“消防控制室”灯光标志牌。3.1.3消防控制内应。

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鑫淼图文九项制度1、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3、防火检查制度4、防火巡查制度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6、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8、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三、充分利用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六、场所的电工、电焊工和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八、对义务消防队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一)场所内所有电源、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人员均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才能。

消防中控室的规章制度及如何执机?

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李鹏亚消防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433626538管理规章制度【篇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第五条消防安全培训(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2.专、兼职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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