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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扫黑!南京三年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640人查处“保护伞”35人

2020-12-17新闻52

12月16日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通报三年来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2018年以来,南京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连续三年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5.1%、6.4%和5.0%;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记者从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三年来,逐条线索序时清仓。成立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和邮箱,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发放举报奖励182.6万元。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16批230件线索核查完结222件,办结率达到96.5%,其中立案查处恶势力团伙14件,查处其他犯罪案件31件。全国扫黑办交办省市直查线索77件全部按时核查完结。

三年来,线上线下全媒介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区域警务合作和国际执法合作,在全省率先完成“百日追逃”行动任务。

三年来,逐级盯案,目标案件及时审结。省领导小组挂牌督办5件案件已审结3件,其余2件正在二审中。省公检法挂牌督办4件案件全部审结。培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1200人次,有效提升律师参与案件庭审、远程开庭的规范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年来,正风肃纪,全面回溯打伞破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协调联动,明确同步介入程序、会商机制意见,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依法依纪依规分类处置,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

三年来,打财断血,全力铲除经济基础。对涉案财产开展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准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手段,以执行实效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再犯能力;依法返还合法财产,维护人民群众正当财产权益。

同时聚力清源,乱象整治彰显成效。深入开展十大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提升南京“8+1”乱象整治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制发“三书一函”610份,以此为抓手堵塞行业监管漏洞。2020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反通讯网络诈骗集中宣传,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持续推进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全市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19.9%,法院民间借贷一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1.3%。进一步规范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开通“962120”非急救转运呼叫专线,全市分设覆盖郊区的8个站点,至今已为5万余名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转运服务。扫黑除恶“平安护宁行”品牌在全省交通系统获评特色品牌一等奖。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1万元。着力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整顿提升6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20个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成立基层网格党支部4747个、网格党小组6935个,把党的组织工作延伸到网格,坚持党建引领,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其中,全市法院对黑恶势力持续出重拳、下重手,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一审案件118件837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2个,涉黑恶案件总结案率为94.83%,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重刑率达46.07%。

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1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1个,破获九类涉恶案件4665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640人,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黑涉恶资产32.07亿元。

全市已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11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85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5人、推动工作不力问责91人。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犯罪149件489人,提起公诉127件885人。

下一步,南京将牢牢把握工作重心,持续完善智慧手段融合,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深化“六清” “六建”工作,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推动平安南京建设再上新台阶,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来源: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孔芳芳

编辑:思源

#恶势力#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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