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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达100%以上,泉州查获三部“百吨王”

2020-12-18新闻7

12月16日晚,泉港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渣土车专项统一行动,查获非目录库渣土车5部,其中“百吨王”3部。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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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18时50分,泉港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开展渣土车专项统一行动,在国道228狮东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川R89377的重型厢式货车,该车驾驶员为龙某某,车货总质量为101880KG,车货限制质量为31000KG,驾驶货物载物超过核定质量228.65%,属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驾驶员记六分罚款1500元,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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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18时40分,泉港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开展渣土车专项统一行动,在国道228狮东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C54166重型厢式货车,该车驾驶员为张某某,车货总质量为100230KG,车货限制质量为31000KG,驾驶货物载物超过核定质量223.32%,属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驾驶员记六分罚款1500元,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12月16日18时55分,泉港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开展渣土车专项统一行动,在国道228狮东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F98951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驾驶员为付某某,车货总质量为106220KG,车货限制质量为49000KG,驾驶货物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16.78%,属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驾驶员记六分罚款1500元,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货车超载会严重影响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年限,且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泉港交警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防线。

#违法违规行为#泉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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