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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厦村处于大朗镇与黄江镇之间,流动人口约20000人,商户1500多间,出租屋670多栋。为加强石厦治安巡逻防范,保护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东莞市公安局社区民警群防群治工作要求,大朗公安分局石厦警务室社区民警韩小飞组建志愿者义务巡逻队,定期在辖区内进行义务巡逻。
志愿者们都希望能在工作之余为社会做出贡献,在巡逻过程中,韩小飞带领志愿者义务巡逻小学及市场,了解临街商铺的经营情况,以及向路人群众派发反诈骗及扫黑除恶宣传单,提高群众的反诈骗意识。
志愿者义务巡逻得到周边居民及商铺的一致好评。志愿者向广大居民传播和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努力营造友爱互助和谐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群众心中增添一份踏实和安全感。
文字:尹金钟
摄影:陈栋 通讯员 大朗警方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