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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赔偿64万元!广西梧州凉茶加西药系列案,全部审结

2020-12-18新闻5

今天(12月17日)

零妹从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备受市民关注的“凉茶”系列案件

已全部审结

“勇顺凉茶铺”经营者江某勇

“周七凉茶店”经营者周某禄等人

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法院分别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此前该系列案的另外两起案件已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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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系列案为梧州市首批食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10月,长洲区检察院收到移送线索称,梧州市区有6家凉茶店在经营过程中,为吸引更多顾客牟取更大利润,往凉茶里添加西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收到信息后,长洲区检察院马上派员提前介入案件。

2019年10月28日,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抓获“勇顺凉茶铺”经营者江某勇、“周七凉茶店”经营者周某禄等6人,并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扣押红霉素片等西药一批。同年11月5日,梧州市公安机关将上述江某勇等6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长洲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长洲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江某勇等6人在经营凉茶的过程中,将添加了非食品原料的凉茶进行销售,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即予立案。

据了解,该系列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最大的困难在于销售数额的认定。由于该系列案的经营者没有规范的财务记账,在口供述方面,嫌疑人为了减轻罪责,避重就轻,反复多变。为巩固证据、支撑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长洲区检察院结合嫌疑人的供述,从海量的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中筛选出涉案的交易金额,最终得以准确认定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的实际销售数额。

2020年1月,长洲区检察院以江某勇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该6人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法院审理阶段,经长洲区检察院释法说理后,有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提前履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支付了十倍价款的赔偿金,并在《梧州日报》上登载道歉声明,为其销售添加了西药的凉茶向市民赔礼道歉。鉴于公益诉讼请求均已实现,该院依法对这2人附带民事部分作了撤诉处理。其余4件案件,均经过法院开庭审理。

最终,法院于2020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长洲区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请。江某勇等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同时,判决江某勇等人支付赔偿金三万五千元至六十四万元不等,并在梧州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后,该系列案的6名被告均伏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凉茶#梧州#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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