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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检察院坚持持续发力、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2020-12-18新闻11

扫黑除恶

坚决打赢收官战

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 前言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22件57人,不批准逮捕2件5人;以涉黑涉恶提起公诉11件66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追捕8人,追诉1人,追诉漏罪1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向县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4条,发出《检察建议》5份。

提升站位,强化担当,压实政治责任

南漳县检察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要求压责。2018年9月,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南漳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以解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从探索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和整合审前诉讼资源的角度出发,采取“头雁”引导,“精英”冲锋的方式,通过成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聚合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力量,贯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各项流程,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办案资源,化繁为简,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检察组由检察长亲自挂帅,从全院范围挑选出5名员额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和5名书记员,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信访事项办理等刑事检察职能。

同时,该院认真制定了《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工作制度》,从指导思想、职责定位、工作要求、办案纪律、党建工作等多个方面对案件办理予以规范,检察长是专项斗争的“中军主将”,负责组织调配、工作督导和外部协调;分管副检察长对重点环节、定性定罪问题,必须亲自阅卷,组织庭前准备工作;办案人员对全案情况需细致审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从根本上确保和提升办案质效,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和法律监督职能。

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不但要求办案人员要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还要有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为此,南漳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对于涉及到专业知识的案件,走访有关单位、相关部门,就专业问题进行了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期间积极主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对于群众高度关注案件,通过走访调查等工作,做到准确把握案情、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正确处理。

今年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4次,案件研讨会10余次,根据实际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统一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划分工作重点、强调工作要求,确保行动中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凝聚力量,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作为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主办部门,第一检察部在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外协作配合,牵头起草扫黑除恶协作机制,形成与法院、公安、监委合力,建立完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侦查取证、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增强打击合力。

为全力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南漳县检察院还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定期推出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积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向市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作了宣传横幅,在机关大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的内容,同时还通过检察官进村入企走访、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等方式向公众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让检察干警直面群众,直接宣传。

“有黑必扫,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今天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让我感受到了县检察院的决心和态度。”人民监督员王建林对于南漳县检察院深入乡镇,联合各部门座谈收集线索,形成合力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三年来,该院多次组织干警到九集镇、武安镇、板桥镇等地的村、社区和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及平安法治建设走访宣讲。走访过程中,共收到走访对象反映涉黑涉恶线索1条、社会治安问题线索6条,收集意见建议19条。通过进村入企走访,既直接高效地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又让群众直观感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果。

强化监督,精准发力,突出打击效果

在扫黑除恶这场战斗中,每一名参战检察官用法律利剑涤荡黑恶势力,用累累的硕果践行着惩恶扬善的质朴誓言。2019年5月,王某等人涉黑犯罪案件被移送起诉,该案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在南漳地区影响较大。为成功办理此案,主办检察官汪文临提前介入该案,制作了详实调查取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一发现问题就召开研讨会及时研究,面对近50本侦查卷,30多名涉案人员,他带病坚持工作,连续数月加班加点阅卷、提讯,制定了详实的出庭预案、讯问答辩提纲等相关法律文书200多页、10万余字,3万多字的起诉书。在长达4天的庭审中,因庭前准备充分,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他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20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是黑恶势力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的一个也不凑数’,要确保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既严打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黑恶犯罪,防范冤假错案。”副检察长张峦对办案的检察官们提出要求。

该院在办理陈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该案3起违法犯罪活动均系债务纠纷引发,属于事出有因,依法不应作为恶势力犯罪处理,最终该院未认定该案为涉恶犯罪;在办理彭某某寻衅滋事案中,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与另案处理的其他人多次纠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以涉恶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主张,认定彭某某案为涉恶犯罪。

“扫黑除恶关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提高办案质效,强化诉讼监督,才能始终扭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点’,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检察长文贵元多次在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破网打伞”,“行业清源”,强化综合治理

在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南漳县检察院坚决落实“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的要求,严格贯彻“一案三查”,深挖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在工作中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处理,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抓办案”为主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马某案、王某案庭审完成后,该院组织办案人员“回头看”,分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线索,在已发现15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的基础上,从中又发现遗漏的9条线索,并向县监察委移送。

同时,注重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源头治理,合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合拳”。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功能,落实“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一跟踪一问效”,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长效治理机制的建立。

“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作用,扎实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也非常重要。检察机关要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综合治理,促进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副检察长张峦强调。

按照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该院深入分析已办案件,从当前涉黑涉恶案件新动向、新特征,特别是涉及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违法采用的新手段、滋生的新土壤总结规律,从案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入手,既注重对个案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也注重对类案折射出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综合检察建议,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019年,该院通过对马某、王某两件涉黑案件的分析,从中发现湖北银行南漳分行、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堵漏洞,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临近尾声,但这场斗争,永远没有“暂停键”,南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将继续立足监督职能,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强化社会乱象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守护漳城人民安宁,我们永远在路上。

#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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