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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来了!

2020-12-19新闻10

原标题:榆次区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来了!

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4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榆次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现将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通告如下:

补助范围

2020年9月18日(含)前在晋中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注册,并于 2019年和2020年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车主。(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但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不享受补助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不享受补助政策)

申领条件

(一)淘汰补助申领条件

申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补助,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榆次区工信局认可的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取得晋中市公安交警支队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营运车辆取得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二)享受淘汰补助资金截止时间

全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淘汰的,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榆次区实际及淘汰工作进度,适时给予淘汰补助,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助。

淘汰流程

生态环境、工信、公安交警、行政审批、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具体职责为:区生态环境分局确认车辆补助标准,区工信局审核认定车辆报废证明,市交警支队出具车辆手续核销证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区交通运输局对相关资料审核确认,区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

(一)实物报废流程

1. 车辆报废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柴油货车,用户(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牌照、行车证、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交警支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单》。

办理网点及联系电话:

2. 营运手续注销用户(或委托代理人)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注销单》到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车辆营运注销手续,领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 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单》(第五联)。榆次区共有2家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车主可自行选择。企业信息如下:

(二)补助申请流程

1. 申办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9 日。

2. 申领材料。用户(或委托代理人)在注销车辆后,携带《报废汽车回收单》原件、《机动车注销单》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办理补助资金申领手续。车主为个体的,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告。

榆次区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 晋中交通文艺广播、晋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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