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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山东:念好“四字诀”,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0-12-19新闻36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情况,发布6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严”字当头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发布会介绍,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山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截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

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山东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随手拍”,发动群众举报公益损害线索,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9件,立案77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达8100余万元。

“合”力出击

形成全方位打击态势

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山东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市场、农业等部门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机制,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

7月,山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研讨,会后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纪要》。

8月,联合开展个案督导,山东省检察院、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合对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办理的满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听庭督导,各部门就加强行刑衔接、证据转化和规范取证行为等方面达成共识。

10月,山东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监局选取两个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下级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下级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主动提供办案信息,补充相关材料、协助收集相关证据或研究论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督”出实效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先后五次联合挂牌督办35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有关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逐案建立台帐,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建议恰当。同时,将挂牌督办案件列为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备选案件,高标准办理督办案件,及时编写报送案例材料。

山东省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会上,山东省检察院从今年办理的82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56件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选取6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综”合治理

主动发出检察建议

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等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发出检察建议58份。

#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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