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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杨某占涉黑案受害人领到335.41万元退赔款

2020-12-19新闻5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

12月18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杨某占等重大涉黑案件被害人财产集中退赔大会。本次退赔被害人32名,退赔现金104万元,是继前期退赔部分被害人后又一次公开退赔。至此,该案应退赔被害人的335.41万元全部退赔到位。

以杨某占为首的涉黑案件,涉及被告人20人,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重婚罪。案件一审后,杨某占等10人不服,提出上诉,许昌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建安区法院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杨某占以经商为掩护,先后笼络、纠集被告人蔡某超、张某丽等2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通过口头制定组织纪律,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注册成立砖厂、餐饮公司、娱乐会所、足疗店等经济实体,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并通过多次殴打、恐吓、暴力威胁、滋扰等非法手段为经商活动“保驾护航”。该组织成员在鄢陵县城及周边村镇等地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给当地群众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判处杨某占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零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考虑到该案受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大,案件生效后,建安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建安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与公、检、司法、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按照扫黑除恶“六清”行动要求,对涉案资金、财产及罚金的执行工作积极跟进,抽调精兵强将进入涉黑恶财产执行专班,实现专班精办、专班快办,在短时间内将本案有关涉案资金扣划到位。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建安区法院受理涉黑恶公诉案件12件、67人,其中涉黑1件20人,涉恶集团3件13人,涉恶团伙8件34人,现均已审结。在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方面,共执行财产刑案件11件,执行标的395.19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强迫交易#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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