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前郭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
首次敲响法槌
在前郭县查干湖镇外七村
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开庭
该村村民郭某某与其丈夫王某某结婚多年
二人育有一个6岁女儿
可前段时间
郭某某迷上了网上聊天
而后突然离家
再次回到家中时便欲与王某某离婚
任谁规劝也毫无用处
后郭某某起诉至前郭法院查干湖人民法庭
请求与王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
原告郭某某的丈夫王某某
为人朴实、踏实肯干
对女方及其亲属都照顾有加
在村里的口碑也一直很好
原告的父母、爷爷等近亲属
都不赞同她与被告离婚
村民们也对原告突然提出离婚的行为
表示不理解
希望法官好好给原告做做工作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离婚
经过考虑,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外七村以“流动法庭”的形式审理此案。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势,为村委会及当地调解组织参与到司法活动畅通渠道,便于指导当地调解员处理农村最常见的矛盾纠纷,以便日后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上,止于诉讼前;另一方面,能够就地释法,开庭及庭审后答疑能够让老百姓进一步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识,解决平日里最常见、最关心的法律问题。
开庭前,承办法官首先对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同时邀请郭某某的律师、亲属及村委会成员、当地调解员等人,分别对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调解,希望通过调解让郭某某打消离婚的念头,挽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经过长达1个半小时的调解,郭某某虽然态度有所缓和,但仍坚持要求开庭审理。于是,承办法官对该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直至审判程序结束,郭某某都未提交任何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没有充分的离婚理由。
庭审结束后
承办法官依旧没有放弃
又分别对二人进行了劝解和开导
尤其是对郭某某
经过多次劝解
郭某某终于松口
表示会重新考虑
“法官,我不离婚了,我来撤诉”
四天后
郭某某和丈夫手牵手来到法院
二人纷纷向法官致以谢意
感谢法官这段时间
为了他们家庭圆满所付出的努力
真正让人民群众
从便民措施中感受到司法柔情
暖人心、促和谐
使纠纷在家门口得以化解
这是前郭法院的初衷
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以“流动”的工作形式,深入司法辖区
灵活多变地处理纠纷
就地释法、就地开庭、当庭调解
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这是“流动法庭”的优势
流动法庭
流动的不仅是“法庭”
也是法者心中的“温情”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