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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东法庭:不当得利引纠纷 法官高效办案促执行

2020-12-20新闻35

近日,礼泉人民法院阡东法庭受理一起原告某公司起诉王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此案中, 2017年11月25日被告王某驾驶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告王某受伤,原告为该车辆的交强险承保公司,事故发生后,原告向被告垫付10000元医疗费,后此次交通事故经礼泉县人民法院(2018)陕0425民初591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某受伤与原告方承保车辆无因果关系,原告无需向被告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垫付的医疗费10000元为被告王某不当得利款,原告遂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办案唐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认真了解案件事实,为了能更好的处理该案件,多次与原告被告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向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归还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尽可能调节结案促使双方矛盾化解。但在“面对面”调节时,原被告却就还款事宜始终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僵持不下,调节工作由此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唐法官决定“背对背”调节法,分别了解双方思想症结,苦口婆心、设身处地的从人情上、法律上为被告分析。经过唐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节,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节协议,被告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付给某公司垫付款6500元,若被告未按上列约定期限付款,则原告即申请法院按10000元依法强制执行。至此,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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