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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个完善”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民生保障

2020-12-20新闻38

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桂林建设。桂林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民生保障机制上,通过“三个完善”,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信服感、获得感。

一、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桂林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上级低保资金,确保全市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

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每年都提高,由2016年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城市低保月人均18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74元提高到2020年的最低标准即城市低保月人均7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416元。自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低保金约29.44亿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7.51亿元,临时救助资金8576.45万元,受益群众达1740万人次。

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

据统计,近五年来,桂林市已累计筹措资金6.15亿元用于支持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

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近五年来帮助2126名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为521名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基本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散居孤儿800元每月,机构供养孤儿1200元每月。规范救助管理,先后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2.13万人次,护送流浪人员1412人次返乡。

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近五年来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7.4万人次,资金5515.9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147.52万人次,资金8422.38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低保#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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