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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黑恶组织”被破获,33人获刑,首要分子被判24年10个月

2020-12-30新闻1

扫黑除恶是我国一直进行的活动,黑恶组织不仅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破坏了社会的秩序,还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国家面对这样的组织不会容忍,会严厉的进行打击。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当地的一个黑恶性质的组织被破获,相关记者在12月29日这一天从江西赣州中院处获得一个消息,近日,当地法院对该组织内的嫌疑人周某波和周某龙等33人进行了第二次审理,其中首要分子被判24年10个月。

据了解得知,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周某波和周某龙二人,因为涉事领导黑恶性质的组织,打架斗殴,组织非法交易,强迫他人交易等11项罪名,因此周某波被判24年10个月,周某龙被判24年5个月,并且都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

其他的嫌疑人被判了19年8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并且还判处95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处罚金,还有涉嫌的单位江西有工程有限公司,因为涉嫌串通投标罪责,被处罚金50万元。

经过当地法院查明得知,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嫌疑人周某波和周某龙兄弟二人,在江西赣州某地区经营了一个矿区之后,就回到了南康某地成立了一个公司,以经营地产等行业等来打掩护,非法谋取暴利。

而嫌疑人罗某,张某某等社会上的闲杂人等和从监狱释放的人,他们是在社会上聚众的斗殴来博取恶名,然后以此来树立非法的权威,为当地的一个公司和企业等来提供暴力上的保护,因此以周姓兄弟二人为首的黑恶性质的组织就初步的形成了,并且组织固定的成员就有30多个人。

该组织在周姓兄弟的带领下,用商养黑等手段,将自己组织里的成员安排进当地的一些公司里面,参与到经营管理之中,并长期的插手矿产行业等领域当中,并从中谋取大量的非法利益,并且他们还拉拢公职人员。

并且他们还有组织性的进行寻衅滋事,还强迫他人交易和非法进行采矿等犯罪的行为,该组织还非法的对一些产品进行垄断,严重的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治安上的资讯,给当地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影响,并且还对人民在心理上带来了恐慌。

据悉,从该组织成立以来,他们长期的实施违法的活动,并且还利用国家公职人员的庇护称霸,并且该组织以暴力手段等实施的犯罪活动更是高达200多起,其涉案金额巨大,有7630.516572万元。

当地法院对其进行审理时认为,以周姓兄弟为首的黑恶黑组织,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还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最后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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