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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地铁上吃东西……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2020-12-30新闻23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条例》共有5章53条,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例如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排污水等属于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做到的文明行为,而倡导见义勇为、鼓励无偿献血等属于倡导规范,当人们没有做到时不会受到谴责惩戒,当人们做到时,会受到褒扬奖励。

《条例》顺应时代发展,对文明行为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在观看演出、比赛活动时,提倡“文明喝彩助威,离开时随身带走垃圾”;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人员让座,不得抢座、霸座,不脱鞋晾脚,不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规定“开展健身、娱乐、宣传、销售、庆典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避免噪声扰民”;规定“不以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智能换脸、智能变声等任何方式侮辱、诽谤他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条例》还规定“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觉佩戴口罩”“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

《条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如“不随意抛撒、焚烧冥纸等丧葬祭奠物品”“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携犬出户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有关内容,在规范公民文明行为的同时,也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

《条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约束作用,明确法律责任,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比如,规定“在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高空抛物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从车辆内向外抛洒物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十元罚款”。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个别人诬告、敲诈等“碰瓷”行为,《条例》规定“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扶助等救助行为,被助人及其近亲属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下一步,省文明办将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落地生根,推进宣传普及,加强监督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好《条例》的约束惩戒机制,特别是将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严重不文明行为予以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予以曝光。

#高空抛物#扰民事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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