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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院三年来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1件

2020-12-30新闻34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相关情况。西安中院供图

中新网西安12月30日电 (记者 张一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张宝成表示。

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相关情况,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果。

三年来,西安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6件483人,涉恶案件95件676人;二审审结涉黑案件14件335人,涉恶案件52件47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16人,重刑率36%;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骨干成员18年有期徒刑以上28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宋斌被判处死刑,2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张燕萍表示,全市法院紧盯黑财“收缴”。把查明黑恶罪犯财产情况作为办案重点,通过案件受理、庭审、判决、执行全流程无缝衔接,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法律手段,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列明涉案财产清单,判决生效后立即移送执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相关情况。西安中院供图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25日,西安全市两级法院共交付执行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262件,涉及被执行人538人,总执行标的76828.3204万元人民币,已实际执行到位71296.34162万元人民币,执行到位率达92.80%,斩断了黑恶势力经济命脉,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张燕萍表示,在审理案件中,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确保打准打实,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完)

#恶势力#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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