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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家中似“超市” 赃物摆了一屋子

2020-12-31新闻69

窃贼偷的东西摆了一屋子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胡晓 文/图

昨日,记者从嵩县公安局了解到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盗窃的物品五花八门,不仅有现金,还有手机、香烟、雨伞、口罩等物品。赃物堆在家中,成了一个小“超市”。

今年11月20日,嵩县何村乡凤翔社区两名居民发现自家车内财物被盗。一名居民被盗2000余元现金,一名居民被盗五六百元现金和十几盒香烟。

接到报警后,嵩县公安局何村派出所民警石滨屹等人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小区监控视频显示:11月19日22时许,一名男子进入小区,拉开两名被盗居民的车门,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手中并没有盗窃工具,民警分析,可能是由于车主忘记了锁车。

“我们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当天中午来到该小区踩点,17时许离开,20时再次返回小区伺机作案。”民警介绍,他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骑着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谢顶。随后,他们通过视频追踪,获取了犯罪嫌疑人较为清晰的视频截图,并在案发地周边排查走访,但一直未获得有效线索。

12月22日,何村派出所民警前往嵩县陆浑镇和店村,对另外一起案件调查取证时,在村口看到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向村中驶去,其体貌特征和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凤翔社区车内财物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很相似,遂上前盘查。

经询问,该男子叫任某,今年41岁,他对其在凤翔社区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调查中,任某家中的赃物让民警大吃一惊:经清点,有香烟12条、白酒3箱、手机40部、充电宝6个、钱包15个、雨伞8把、口罩11包、吊坠6个等。

任某供述,今年4月以来,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陆浑镇、何村乡等乡镇流窜作案,拉开车门盗窃车内财物,还到周边公园中乘人睡着时实施盗窃。

目前,任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犯罪嫌疑人盗窃手法非常简单,在小区、停车场或沿街找那些没锁车门的车实施盗窃。”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下车后要锁车门,最好用手拽一拽,看看是否锁上,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车内不要放现金、手机等财物。

作者:申利超

#盗窃案件#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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