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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及其效力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及效力

2021-03-06知识15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的含义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清楚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l。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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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效力的解释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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