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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甘肃省检察院公布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0-07-23新闻5

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多数办案数据稳中向好。

01

刑事案件受理数据受疫情因素影响

有所下降但办案质效数据表现良好

0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总量有所下降

★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466件5393人,同比分别下降39.88%、43.19%。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892人,同比下降42.9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393人,同比下降39.67%。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0415件14147人,同比分别下降9.9%、13.8%。审查后,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993人,同比下降13.30%,决定不起诉3442人,同比上升54.21%。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8409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99.92%。

02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有积极变化★不捕率、不诉率继续上升。1至6月,刑事案件不捕率为26.36%,同比增加1.07%。不起诉率为25.55%,同比增加9.27%。生效的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7人(去年同期22人),同比下降68.18%。

★复议复核数有所下降。对于检察机关不批捕决定,同期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135人,同比下降28.95%。经复议复核,检察机关改变原不捕决定13人,同比下降31.58%。对于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142人,经复议复核,检察机关改变原不起诉决定5人,占不诉复议复核3.52%,同比减少2.50%。★撤回起诉数量继续减少。共撤回起诉37人,同比下降9.76%。其中,因证据不足或者发生变化撤回26人。

03

刑事诉讼中体现工作主动性的数据上升明显★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059件,同比上升71.36%。其中,审查起诉提前介入687件,同比上升231.88%。★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87件,同比上升1.41%。其中,普通犯罪监督立(撤)案214件,同比上升5.42%,监督立(撤)案率为67.72%;重大犯罪监督立(撤)案30件,同比上升7.14%,监督立(撤)案率为71.43%;经济犯罪监督立(撤)案43件,同比下降17.31%,监督立(撤)案率为59.72%。★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04件次,同比上升31.6%,同期已纠正333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82.43%。其中,普通犯罪提出纠正247件次,同比上升35.71%,采纳率为83%;重大犯罪提出纠正124件次,同比上升22.77%,采纳率为82.26%;经济犯罪提出纠正33件次,同比增加9件,采纳率为78.79%。★检察机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596件,审结率为78.08%,比去年同期增加3.16%。

04

体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受害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的数据不断上升★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55人,同比下降51.86%;受理审查起诉387人,同比下降23.37%。审查后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2人,同比下降57.73%;决定起诉169人,同比下降38.10%。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75人,未成年人不捕率为47.77%,同比增加9.75%;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1人,同比上升89.58%,决定不诉率40.77%,同比上升1.73%。★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258人,起诉447人,同比分别下降21.82%、1.97%。对涉及校园欺凌的暴力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12人,同比分别下降95.20%、下降29.40%。对涉及家庭暴力的犯罪,共批捕17人,起诉21人,同比分别下降5.60%、上升23.50%;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3人,起诉16人,同比分别上升62.50%、60.00%。

05

受疫情因素影响,刑事执行检察、信访申诉办案数据有升有降

★共发现“减假暂”执行不当461人,同比上升13.27%,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59人,同比上升12.78%;已纠正448人,纠正率97.60%。

★共发现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02件,同比下降60.62%。提出书面纠正102件,同比下降60.62%;已纠正93件,纠正率为91.18%。

★共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314人,同比下降10.29%;已纠正268人,纠正率为85.35%。共核查纠正脱管167人、漏管79人,同比分别上升75.79%、192.59%。

★共对财产刑执行核查1721人,同比下降29.52%;检察核查财产刑执行发现履职不当37件,同比下降60.22%;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已采纳33件。

★共受理首次信访1271件,同比下降19.56%;重复信访12件,同比持平。

★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86件,同比下降1.15%。其中,不服不起诉申诉83件,同比上升23.88%;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74件,同比下降33.93%。对于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共立案复查49件,同比下降16.95%;对于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共立案复查8件,同比下降74.19%。★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2件,同比上升20%。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9件,同比上升125%。★共受理司法救助86件,同比上升2.4%。提起国家司法救助86件,同比上升6.2%,实际救助人数33人,同比下降29.8%。

06

高质量办理涉疫情案件

★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70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64件95人,经审查,决定和批准逮捕76人,不捕1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66件7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6人,不起诉3人。对于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已经作出一审生效判决22件28人。★我省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疫情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诈骗罪40件,妨害公务罪8件,寻衅滋事罪6件,非法狩猎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各3件。在办理涉疫情案件中向有关单位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件。

02

在刑事诉讼中继续承担好主导责任

0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上升明显

★全省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99人,适用率为83.33%,按季度看,第二季度适用率为85.2%,环比上升5.7%。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中,重大犯罪适用率最高,职务犯罪量刑建议采纳率最高。1至6月,普通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519人,适用率为74.17%,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150人,采纳率为77.31%;重大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561人,适用率为91.27%,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637人,采纳率为78.7%;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人,适用率为67.52%,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6人,采纳率为86.79%;经济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01人,适用率为58.2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73人,采纳率为73.93%。

02

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增加,量刑建议采纳率环比上升★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999人,其中第二季度提出1472人,环比上升179.32%,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的43.84%,占比环比增加14.4%。★对于一审判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006人,采纳率为77.82%,按季度看,第二季度采纳率为77.84%,环比上升4.24%。

03

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比例环比上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8755人,占审结人数的81.83%,按季度看,第二季度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5622人,环比上升79.56%,占审结人数的80.88%。

04

上诉人数环比下降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419人,占同期判决人数的7.95%,按季度看,第二季度上诉201人,环比下降7.8%,占同期判决人数的5.85%,占比环比下降6%。

03

各类法律监督手段适用数量总体上升

01

检察建议数同比上升

★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994件,同比上升15.93%,同期采纳1292件,采纳率为64.79%。★其中,共提出刑事检察建议131件,采纳115件,采纳率为87.79%;民事检察建议367件,采纳196件,采纳率为53.41%;行政检察建议166件,采纳84件,采纳率为50.6%;公益检察建议1330件,同比上升2.5%,采纳831件,采纳率为62.48%。

02

检察意见数同比上升

★全省检察机关对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审判提出纠正意见856件,同比上升22.64%,同期采纳653件,采纳率为76.29%。其中,提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的检察意见共430件,同比上升11.4%;提出侦查活动违法的检察意见共404件次,同比上升31.6%;提出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的检察意见22件次,同比上升340%。★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减假暂”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检察意见773人,同比上升2.11%;提出纠正遗漏提请逮捕检察意见121人,同比下降43.72%;提出纠正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检察意见363人,同比上升8.04%。

03

抗诉数同比下降,但总体抗诉采纳率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案件共提出抗诉103件,同比下降18.25%。同期法院审结82件,同比上升26.15%,对原审改判、改变17件,各类抗诉案件采纳率为55.34%,同比增加25.74%。其中,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4件,同比下降23.91%;法院同期审结4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5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7.78%,同比增加2.78%。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件,同比下降12.12%,法院采纳36件(含积存),采纳率124.14%,同比增加84.75%。

04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人数同比上升

★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2件25人,件数同比持平,人数同比上升47.15%,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人。立案所涉及罪名主要为徇私枉法罪(17人),玩忽职守罪(4人),滥用职权罪(3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人)。

04

民事检察办案数据增幅明显

01

各项受理数、监督数大幅上升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7件,同比上升7.73%;提出抗诉29件,同比下降12.12%,法院采纳36件(含积存),采纳率124.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2件,同比上升160.47%,法院采纳48件,采纳率为42.86%。★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8件,同比上升305.13%;提出检察建议98件,同比上升345.45%,法院采纳39件,采纳率39.8%。★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5件,同比上升92.03%;提出检察建议143件,同比上升90.67%,法院采纳101件,采纳率70.63%。★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8件,同比上升2166.67%;支持起诉58件,同比上升1833.33%,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2件,同比上升2500%。★共受理跟进监督和复查纠正案件4件,受理民事复查纠正2件,同比增加1件。

02

办案效率加快,办案效果提升

★对民事生效监督案件审查后共作出中止审查决定149件,同比下降11.83%。★共不支持监督申请329件,同比下降0.9%,息诉61件,同比上升190.48%。★民事生效监督案件中,法院再审审结抗诉案件37件,其中改判2件,调解2件,发回重审31件,和解撤诉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124.14%,同比增加84.75个百分点。法院再审审结再审检察建议19件,其中改判4件,调解3件,发回重审1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42.86%,同比增加10.3%。

03

体现民事检察工作主动性的数据上升明显

★共受理民事生效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及支持起诉案件共1118件,其中依职权发现案件345件,同比上升475%,占受理总数的30.86%,占比同比增加22.98%。★民事监督案件中共调查核实393件,同比上升119.55%。其中,对民事生效监督中调查核实194件,同比上升84.76%;对审判活动监督中调查核实76件,同比上升347.06%;对执行活动监督中调查核实123件,同比上升115.79%。

05

行政检察监督数据创历史新高

01

受理各类监督案件总数上升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8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去年同期1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去年同期1件),法院采纳5件(去年同期0件)。受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2件(去年同期0件),行政复查纠正9件(去年同期0件)。★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0件,同比上升757.14%。其中依职权发现155件,同比上升1191.67%;提出检察建议160件,同比上升900%,法院采纳79件,采纳率为49.38%,同比增加18.12%。

★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36件,占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总数的75.56%。

02

化解行政争议数据有所增加

★在对受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审查过程中,共息诉9件(去年同期为0),其中生效裁判监督中息诉1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中息诉8件。在息诉案件中促成和解5件(均为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

03

提出检察建议数增幅非常明显

★对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数分别为5件、160件,同比分别上升400%、900%;采纳率分别为100%、49.38%,同比分别增加100、18.12%。

06

公益检察办案数据止滑反弹

01

各类办案数据反升明显

★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45件,同比上升10.90%。其中民事274件,同比上升81.50%,占受理总数13.40%;行政1771件,同比上升4.60%,占受理总数86.60%。共立案1860件,同比上升16.46%,其中民事227件,行政1633件。★诉前程序案件1432件,同比上升6.78%,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02件,同比上升131.80%,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330件,同比上升2.50%。★提起公益诉讼62件,同比下降16.21%,占立案数的3.33%。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6件,其他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02

生态环保领域案件数量下降,但其他领域案件数量上升

★诉前程序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773件,同比下降22.38%,资源保护领域116件,同比下降43.6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5件,同比上升56.9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4件,同比上升54.2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2件,同比上升200.00%;其他领域341件,同比上升2335.71%。★起诉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8件,同比下降9.3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同比下降62.50%。

03

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十分明显

★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7289.7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5.33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2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544.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469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68.8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94.55万元。

07

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

01

院领导直接办案覆盖面扩大

★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276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10.4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89.59%。★从案件类型看,院领导办理的案件涵盖了捕诉、执检、自侦、民事、行政、公益、未检、控告、申诉等业务。其中,办理侦监类案件694件,办理公诉类案件1638件,办理执检类案件203件,办理民行类案件42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7件,办理控告业务类案件51件,办理未检业务类案件167件,办理自侦案件15件,共办理案管流程监控案件26件。

02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数量明显增加

★全省各级检察长及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96人次,同比上升92.16%。其中县区院182人次,同比上升100%;分市院13人次,同比上升30%。★检察长列席143人次,同比上升123.44%,占列席总人次的72.96%,同比增加10.21%;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3人次,同比上升39.47%,占列席总人次的27.04%,同比减少10.21%。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发表的意见共147件,同比上升41.35%。发表意见被法院采纳137件,同比上升73.42%;采纳率93.20%,同比增加17.24%。

08

六项重点工作有力推进

各项指标数据不断提升

01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等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406件,同比上升168.877%;监督立案26件,同比上升13.04%。共批准逮捕897人,起诉4372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对“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逮捕26人,起诉471人。

02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

严肃办理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影响扶贫工作等涉及扶贫领域犯罪案件,共立案监督81人,同比上升252.17%;批准逮捕521人,其中,逮捕涉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和扶贫领域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人。共起诉1856人,其中,起诉涉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和扶贫领域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90人。持续加强司法救助,为涉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5.36万元。在各类民事监督案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2件。

03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依法严惩危害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破坏环境资源保障犯罪16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线索18件。共批捕11人,起诉88人。继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启动生态环保领域诉前程序7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6件,除未到两个月回复期案件外,行政机关采纳470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9件。

04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严惩破坏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犯罪案件,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同比上升58.8%,监督撤案31件,同比上升6.9%。共起诉破坏涉营环境犯罪嫌疑人992人,同比上升55.97%。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不批捕52人,不起诉196人。在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办理中贯彻民营经济保护政策,对涉非公经济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同比上升242.86%。

05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侦查97件,监督立案11件。共批捕107人,其中,批捕非法高利放贷30人,操纵经营黄赌毒19人,插手民间纠纷17人,欺行霸市10人。加快推进黑恶案件要案攻坚和案件清结工作,共起诉931人,其中,起诉非法高利放贷429人,操纵经营黄赌毒135人,欺行霸市119人。起诉“保护伞”37人。起诉案件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22人,同比上升152.15%。

06

依法惩治腐败和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对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94件,同比上升147.37%。审查后起诉141人,同比上升22.61%。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20人,同比上升5.26%。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5人。共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检察建议69件,采纳67件,采纳率为97.1%。不捕案件中达成刑事和解92人,不起诉案件中达成刑事和解259件。

供稿: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刘轩鹰

审核:常小锐、张建文、南茂林

(文章转载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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