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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护蓝天白云 让尘埃“落定”——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侧记

2020-07-24新闻7

护蓝天白云 让尘埃“落定”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李江

随着怀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城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但在大力推进中心市区扩容提质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的不规范施工、物料运输车辆的随处遗撒等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 对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社会各界对此普遍关注与热议, 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在此背景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提上日程。

“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拟出法律文本(草案)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对《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了起草质量评估”。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说,此举旨在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质量,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

经过前期多番论证后,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对《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这标志着我市将正式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奋力让一纸法律蓝图变为破解难题的有力法治武器。

一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就法律文本的条例结构、规范对象、职能界定、主体责任、区域差异、处罚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深入推敲。同时,“委员”们一致认为,进入一审以后,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挥主导作用,由法工委牵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多轮反复修改;按照“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高质量推动立法工作,以“良法善治”回应社会关切。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先后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经多轮调研论证,先后将《条例》的各自修改完善版公布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市人大法工委还首次对这一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起草文本进行质量评估,并于5月22日印发了《关于(草案)起草质量评估情况的报告》。5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获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一审稿)分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大部分。其明确指出,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 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以“问题主导立法, 立法解决问题”为原则, 深入开展立法调研, 力争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列入立法议程,真正让这部地方性法规能护蓝天白云,能让尘埃“落定”,致力于成为我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和重要突破口。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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