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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秘书保密协议模板

2020-07-17知识5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范本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连接科技编号:_销售保密协议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甲方(员工):乙方(企业):鉴于:1、乙方系一家合法注册公司,甲方在乙方担任职位。2、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定本协议,以资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均属于乙方享有(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客户和意向客户(意向客户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客户、网络客户、进店客户)、销售计划、定价政策等)。第二条: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甲方亦应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第三条: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MOU协议--是什么? 学校保密工作责任书范本 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机关保密工作责任书范本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商业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公司要求离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有没有道理? 本人在原网络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现已离职,目前自己开了个网络公司,现在原网络公司要求我签保密协议,保密内容主针对客户信息这块,想问下,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公司收取了保密金和签了保密协议,今天我去上班听里面人说不发工资骗人的我今天不想做了那个保密协议还有效 我昨天去应聘一家公司,公司收取了保密金和签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上面写着做满七天才退保密金,做不满一个月赔偿2000元违约金,今天我去上班听里面人说不发工资骗人的我跪求演员保密协议范本 21世纪是信息社会,也是竞争的社会,信息就是竞争优势,就是金钱。每个单位都非常清楚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单位能由一个人独立运作,总是需要许多人协同配合才能运转。这些人中有的是公司的创建者,有的是高级管理人员,当然也少不了一般雇员。其中一些雇员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公司生存具有重大意义的信息,例如秘书、财务都可能接触到公司的客户各单、最近的投资方向等信息。这样公司就面临一种风险:即员工一旦离开公司,就可能把这些重要信息公布出去,或者透露给自己的竞争对手。保密协议就是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应运而生的。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如果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损害填补原则确定,即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能够确定的,根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难以计算分居协议书最新范本(2020版) 分居协议书范本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有以下几种区别:1.要求不同保密协议要求签署协议那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中约定的信息。竞业限制要求签署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违法之后所负的责任不同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签署后的补偿不同签署保密协议之后,用人单位不额外给签署方补偿金,而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1、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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