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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扫黑惩犯罪,除恶定乾坤

2020-07-24新闻13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全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果丰硕,战果辉煌。

期间共受理3起涉黑恶案件,其中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各1件,目前2件涉恶案件已审结,1件涉黑社会性质案件即将宣判。

- 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宣传 -

确定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天全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精湛的法官、法官助理成立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件专项审判合议庭。

审理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庭审战”与“舆论战”同时发力,强化正面宣传、战果宣传,天全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媒体、“两微一博”平台等方式进行黑恶案件宣传,并通过在居民小区、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乡镇的公告栏和醒目位置张贴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通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乡村利用农民夜校向农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

- 专项案件顺利审理 -

2018年,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天全检察院起诉的3件诈骗案件时,敏锐发现该系列案可能系恶势力犯罪,立即向上级法院汇报,在上级法院的专业指导和县政法委的倾力协调下,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作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指控,并于2018年9月顺利审结,成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雅安市首例恶势力案件,入选四川省法院系统2019年十大新闻发布黑恶案件,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宣传案例,专门制作了宣传片在中央教育电视台播出。

《法治天下》第170集《川藏线上的“劫匪”》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天全县人民法院为确保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审理,克服被告人羁押地分散、庭审持续时间长等困难,全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心组织调度,顺利完成两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目前,程某某等1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已于2020年6月2日当庭宣判。另外,贾某某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及保护伞案件,天全县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针对被告人分六处羁押的情况,分六批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召开庭前会议,进行了十次意见交换,已于2020年6月18日-22日以“远程视频庭审+网络同步直播”、“周末不打烊”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直播点击量高达140万,该案将择期宣判。

审理贾易汉审理被告人贾易汉、贾元龙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 院长担任审判长,敲响扫黑除恶重锤 -

天全县人民法院受理的3起涉黑恶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秦明文均亲自担任审判长,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证据裁判、精准量刑,充分彰显了天全法院扫黑除恶、守卫公平正义的决心。

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秦明文担任审判长

- 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 -

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移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坚决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分子被判处的罚没财产执行到位。坚持重拳出击,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真正做到“打财断血”,打出成效,打出声威。

审理邹某恶势力“碰瓷”犯罪团伙案件

-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机制 -

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天全县政法委领导下,与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在案件审理期间,分别对邹某等2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保险诈骗案、程某某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案、贾某某等23名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案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证据展示、舆情监控、宣传报道等工作进行会商、协调,实现了天全县政法系统的证据尺度统一,法律标杆一致。

法、检、公扫黑除恶联席会

回首来路,轻舟已过万重山;展望前程,快马加鞭未下鞍。天全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力争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不断夺取新胜利,再掀战果新高潮,不获全胜不收兵!

黑恶必除

除恶必尽

铁腕治乱还天朗气清!

全国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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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全政法

编辑:李松洋(实习)|责编:李祎|审发:解明尧

#恶势力#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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