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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南山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为民解忧

2020-07-24新闻10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张少虹 刘莹

“感谢南山检察院对我和我的家庭给予的关怀和帮助,这笔司法救助金极大地解决了我面临的困难。”近日,一宗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陈某来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该院赠送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人民公仆”的锦旗和一封其亲笔写的感谢信。

陈某向南山区检察院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陈某是一名来深务工的的士司机,2019年年底,他与余某因车辆剐蹭问题发生肢体冲突,被余某用匕首捅伤腹部,造成重伤二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4年7个月,陈某不服法院判决,以原判量刑偏轻为由申诉至南山检察院。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陈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便与其沟通,让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不支持申诉的理由。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陈某接受了法院的判决,放弃了申诉。

原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的陈某,却从检察官那里收到了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建议。原来,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了解到陈某是一个五口之家的主要劳动力,家庭收入甚微,又因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余某未能支付足额有效的赔偿,单治病养伤就已使陈某的家庭难上加难。

于是,检察官告知陈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指导他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仅用时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这起司法救助案的调查审核工作。最终,按照有关规定为陈某申请并发放了5万元人民币的司法救助金,帮他解了燃眉之急。

检察官将救助金发放给陈某。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通过司法救助可以给最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法律的温暖,修复因刑事案件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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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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