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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账务处理问题。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购 融资租赁期限届满

2021-04-03知识0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归属哪一方?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 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 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关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账务处理问题。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购 (三)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会计处理要点及程序如下:1.在租赁期开始日,融资租赁债权的确认及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①确定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与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中的担保余值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指对承租人的担保余值,含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另一部分是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能够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部分不包含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但包括在最低租赁收款额中。②未担保余值的确认。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出租人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未担保余值不能作为应收租赁款的一部分,但应包括在出租人投资总额中。③确认租赁投资总额。租赁投资总额包括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是出租人对租赁。

一、民法典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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