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7月2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妇联会签《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案件线索共享、亲职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事项,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意见指出,要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当及时共享案件线索,同时联合关爱救助,协同推进矛盾化解;要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完善办案机制,加强监护监督,提高特殊制度落实质量,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要完善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最后,要加强政策引导与配套保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培育社会支持力量,联合开展宣传推介,建立会商研讨、联合培训与人员交流机制,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对妇联组织社会调查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合适成年人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优化组织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履职能力。 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将加强协作,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江苏women+“在你身边”云平台等维权渠道,及时接收、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线索和投诉,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 (王慧云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