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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控制区 国家规定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是多少

2020-07-26知识3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分别是? 按照《公路法》第56条和《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以建筑物与公路边缘(用地范围)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是30米还是50米?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的。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目的是什么? 公路控制区的最早提出为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路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十条表述为:“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其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中作了相同相似的表述:“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筑物或设施,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条例》的规定”。而真正使用“建筑控制区”概念的则是1997年7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控制区的设立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将来公路扩宽、公路升级预留土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公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家的投资远不能达到新建公路的需要,只能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和改造,这就是国家设立公路控制区的基本出发点。设立公路控制区,可以减少国家扩宽公路时房屋拆迁和各类公共设施迁移的。公路控制区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区别是什么? 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区别是:二者的内容不一致,外延也不重合,可能出现建筑控制区大于公路用地或者建筑控制区等于公路用地或者建筑控制区小于公路用地。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copy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路两侧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修建建zhidao筑物和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扩建,需埋设管线、电缆及修建临时性工程设施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上述一定区域被称作公路建筑控制区。国家规定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是多少 公路建筑控制区具2113体范围为公路用地外缘起5261起算,国道4102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653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扩展资料:公路控制区内建筑物拆迁的法律适用1、公路控制区内建筑物拆迁应以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位于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行使行政管理权。2、土地征用不是公路控制区内建筑物拆迁的前置程序,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没有必要。3、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已有建筑物的法律定性,是对公路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下级政府执行上级政府的通知、通告属于依法履行职责,合法正当。4、对合法建筑的拆除应以该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非法建筑的拆除不予补偿。5、公路控制区内建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协商解决,基于双方自愿的补偿安置协议效力应予以确认。参考资料来源:-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参考资料来源:-建筑控制区路政公路建筑控制区包括一米吗 根据《公路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所以这一米是公路用地,不是建筑控制区,是建筑禁止建设区域。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因此,公路建筑控制区是不包括一米的,是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祝你好运!如果能帮到你,请采纳!谢谢!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是多少? 国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20米;省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5米;县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0米;乡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5米。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扩展资料国家在公路两侧划定建筑控制区,主要有以下目的:一是为保障行车安全和公路畅通,公路两侧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与公路主线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妨碍安全视距,影响交通安全;二是防止公路出现街道化现象,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三是避免车辆侵害公路两侧建筑物和构建物的安全,减少车辆噪声、尾气等影响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四是避免公路沿线近距离施工影响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安全,有效保护公路和公路附属。

#建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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