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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吴小江律师为江苏籍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成功辩护案例

2020-07-27新闻7

吴小江律师简介:

男,河北大学毕业,本科学历。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执业近十年。先后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涉及房地产、光伏、物流运输、建筑等领域。现任河北省职务犯罪辩护与代理委员会委员,承德市刑事委员会委员,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

典型案例:

一、黑恶势力犯罪:

1、马某、杜某等恶势力犯罪案

2、石某等恶势力犯罪案

3、张某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4、李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二、毒品类犯罪典型案例:

1、刘某、石某等团伙贩卖毒品案二审(刘某由一审无期徒刑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2、袁某、周某、陈某等团伙制造毒品、贩卖毒品案(袁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周某和陈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暴力性及财产类犯罪

1、刘某等轮奸案

2、张某抢劫案、许某入室抢劫案等

3、张某故意杀人案

4、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四、妨碍社会秩序类犯罪

靳某等多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逮捕必要性辩护成功

——暨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0年6月23日江苏省的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某地公安局刑事拘留,成某的妻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7月6日委托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指派刑事业务部主任吴小江律师为成某的辩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成某妻子经过和律师交谈得知聘请律师有点晚了。

案情紧急!接受委托后,吴小江主任第一时间赶到成某被关押的看守所会见到成某,会见过程的大部分时间成某在哭泣,自己感到十分的委屈。根据成某对案情的描述,辩诉人也认为成某可能不构成犯罪。经过询问成某,检察院还没有提审过自己,也就是说案件可能还没有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吴小江主任从看守所出来之后,立刻赶到办案的公安机关,为成某申请取保候审,但等来的是不予以取保候审的答复。时间在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吴小江主任当得知该案被移送到检察院提请批捕以后,又第一时间赶到检察院(此时一定争取在检察院提审之前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要求面见主办检察官,当面陈述了无逮捕必要性的法律意见并递交了可能无罪的书面辩护意见,成某不仅可能无罪,更重要的是整个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

最终,检察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对成某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依法对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附:逮捕必要性辩护的注意事项

逮捕必要性辩护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律师在逮捕必要性审查这一环节开展辩护工作,应围绕两个层面展开思考:一,是当事人的情形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二,如果有“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是否就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当事人姓名是否查明;住址是否可以查明,是否居无定所,是否属于流窜作案、异地作案;身份、家庭是否可以查明;文化程度的高低。

(2)当事人的生理状况。如,当事人是否属于未成年犯罪;是否是在校大学生犯罪;是否老年人犯罪;是否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妇女;是否有聋哑或者其他身体残疾;是否是限制责任能力人或既往有精神病史人;是否有不宜逮捕的其他疾病。

(3)当事人的个性特征。当事人平时表现是否一贯良好,其所在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是否有证明其平时表现、道德品质的相关证明。

(4)当事人涉嫌犯罪的性质。如,是否属于有组织犯罪;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否属于严重暴力性犯罪;是否属于多发性犯罪。

(5)当事人涉嫌犯罪的情节和程度。如,是否初犯;是否属于持械型暴力犯罪;手段是否残忍;情节是否恶劣;是否属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型态;是否具备防卫情节。

(6)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主观方面情况。如,是否是过失犯罪;是否有被骗情节;是否有被胁迫情节。

(7)有无犯罪前科。要注意累犯和故意犯罪的规定。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过故意犯罪的,证明其社会危险性较大,可以迳行逮捕。

(8)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如有,与此次犯罪是否具有同质性。

(9)是否可能妨害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侦查过程中是否抗拒或者逃跑;是否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是否认罪;是否悔罪;是否退赃;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是否已经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是否有隐匿罪证的行为;是否扬言报复。

(10)是否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立法上,“可能”一词本身存在模糊性特征,由于逮捕一般发生在侦查阶段,而侦查机关理解“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只能是根据自身预测。因此,容易导致办案机关主观擅断,任意扩大逮捕的适用范围。针对这种情况,辩护律师应将“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解释为:“法定最低刑是十年”。

(1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情况。如,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否有适合的保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是否能够认真遵守规定;是否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否擅自变动工作、住址和联系方式;是否经传讯而故意不到。没有干扰诉讼程序等行为,即可证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就能够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总之,刑事辩护律师要充分展开发散思维,从多角度、多方面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辩护工作,并及时向办案机关发表书面辩护意见,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自由,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期底商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

#黑社会组织#恶势力#贩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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