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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法则这个词由谁提出 康德的那句很经典的话是什么啊?,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2020-07-19知识7

康德的那句很经典的话是什么啊?,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覆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康德墓碑铭文拓展资料:“有两种东西,我们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所唤起的那种越来越大的惊奇和敬畏就会充溢我们的心灵,这就是繁星密布的苍穹和我心中的道德律。(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1992年第2次印刷,第141页)韩水法汉译文:“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7页)邓晓芒汉译文:“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0页)李秋零汉译文:“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9页)冯晓虎《学习康德好榜样》:“有两事充盈性灵,思之愈频,念之愈密,则愈觉惊叹日新,敬畏月益:头顶之天上繁星,心中。三纲五常是董仲舒还是朱熹提出的?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是,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出处:《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何晏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三体》中的黑暗森林法则是不是适用于整个宇宙?《三体》的流行,除了因为天马行空的想象之外,其科学的严谨性也不可忽略。也就是说,《三体》中很多脑洞,并不是瞎猜瞎想。.宇宙大爆炸最初是由谁提出的? 大爆炸一词首先是由英国天文学家弗雷德·霍伊尔(Sir Fred Hoyle)所采用的。霍伊尔是与大爆炸对立的宇宙学模型—稳恒态理论(Steady State Theory)的倡导者,他在1949年3。三体中,叶文洁提出的宇宙文明公理和罗辑发射诅咒有什么关系? 在三体中,叶文洁提出的宇宙社会学基本公理:1、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2、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那么可以推导出文明的扩展会争夺宇宙中的物质,因为生存才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所以,我们不妨假设A先发现B。因为公理1,文明为了生存在发现新的文明时需要先去判断其是否为善意的文明。那么发现B的A只有以下两种选择。(1)若A选择与B交流,则由于上述的相互判断,猜疑链形成,同时A暴露己方存在。若AB实力相当,则猜疑链后B对A构成实际威胁;若B落后于A,则由于技术爆炸理论(可能是由于接触A或者战争引发)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对A的威胁。(2)若A选择隐蔽,则B技术发展后仍会发现A,猜疑链发生,A的存在暴露,转化为第一种情况。由公理1和猜疑链性质,得出结论:若文明A发现文明B,A只能对B施以打击。“总结起来,一、让你知道我的存在;二、让你存在下去,对我来说都是危险的,都违反第一条公理。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三.(黑暗森林打击)若一个文明通过某种方式得知另一文明存在的可能性,则有一定概率发动不加侦查的随意打击。由于具有打击能力的文明数量极多,因此一个坐标(无论是否真的具有文明)暴露后几乎必然受到随意性质的。吸引力法则是真的吗? 总觉得这个挺假的,是迷信么?为什么很多人都相信呢?有理论基础么?请高手剖析下。宇宙的规则是由谁制定?生命活性的本质是什么? 宇宙法则和佛法。 宇宙规律和宿命论,机械决定论等是属于科学的范筹,但人类的科学实在讲,是连宇宙的一点皮毛都没搞懂,甚至完全搞错。如中医里面,很多现代科学是没办法解释,但他就是能治好人,因为科学的落后没办法弄清楚,于是有些人便说是伪科学,现在中医在欧美扎根,而我国中医术却很衰败。如果要说科学,佛法就是最完美的科学,佛语至真,你拿一个错误的观点来解释佛法,能通吗。至于宿命论,佛法讲一切法由心想生,人的命运是由你自己控制,人可以改变命运,自求多福,只要按佛法说的去老老实实的做。有空多听下净空老法师讲的经论。我实在讲是连佛法的一点皮毛都没学到,对你的问题没法解答,只是关于宇宙规律和宿命论提出我的观点。“世界”这个词应该是形容地球“宇宙”是指我们居住的空间,那宇宙外面应该用什么词能够形容? 世界这个词一般来说指的是人类活动的地球表面,并不完全指代地球,而宇宙一词最初的意义是:宇指的是空间,宙则指的是时间。因此宇宙一词指的是时空,而现代宇宙这个词则包含我们所存在于的这个时空中的一切,包括人类已知的和未知的物质、空间、能量、时间等等所有,宇宙可以说就是一切。我们所存在的这个宇宙是我们所能认知的极限,我们现在所能认知的也只有这一个宇宙,所谓平行宇宙等等观点理论也只是停留于理论和观点之上,现在一切宇宙中的规律法则只应该存在于这个宇宙,也只应该适用于这个宇宙,因为所有的一切皆为宇宙所创造,如果这个宇宙的法则也能存在通用于这个宇宙外面的宇宙,那是否应该说其实这个根本就是同一个呢。我们作为这个宇宙的生物,这个局限性决定了我们无法认知这个宇宙之外的其它事物,即使它存在,但宇宙也许是独立存在的,宇宙的独立存在并不需任何理由,所谓宇宙之外应有更大的空间包裹住这个宇宙的道理也没有必然需要成立的必要。

#天文#三体#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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