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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有瑕疵评标委员会错误可以重新组织评审吗? 招标人评标错误怎么办

2020-08-11知识6

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因为招标文件错误导致废标怎么办啊? 评委不应该由此判定招标失败,建议继续和财政局沟通。首先招标文件并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次所有投标人并未对招标文件该条提出异议,显然投标人已经理解该。招标结束后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该如何提出?向招标人提出还是代理机构? 公示期为三天2113,向招标5261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监察机构4102都可以的。1、投标人异议和质疑的处理1653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②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③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④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⑤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招标人发现评标错误如何处理? 有网友问: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评委推荐了两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没参加评委。第二天,招标人在阅读投标文件时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设备不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公示还未发,这时该如何处理,可以找评委针对不响应的问题重新评审吗?有法律依据吗?请教大家,谢谢!博主回答:1.本人不认同“招标人可以直接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的观点;2.招标人不可以直接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不等于“评标委员会决定一切”;3.招标人不可以直接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项目法人负责人并无矛盾;4.现行法律制度很明确,招投标阶段的最后决策人一直就是招标人,不存在剥夺招标人定标权的情况;(一)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具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7.本人没有发现哪部法律有明文规定,招标人可以直接改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个人观点,如有谬误请批评。招标文件有瑕疵评标委员会错误可以重新组织评审吗? 政府2113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部令第526174号)4102 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1653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正文中有: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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