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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贫困户案件,指定专人优先办

2020-07-19新闻11

“我现在身体在慢慢恢复,政府也给了我医疗救助,孩子也都去上学了……”日前,建卡贫困户李某在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领取司法救助金时说。

“在这里签字就可以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先等身体完全好了再去干活……”该院副检察长白贤相宽慰道。

2019年8月,李某遭吴某抢劫致伤。案发后,吴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因吴某无赔偿能力,李某未获得任何赔偿。

被告人经济赔偿不到位,被害人又是贫困户,是否有能力渡过难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白贤相发现这一情况后,赴李某家了解情况。

“我受伤后一直在家休养,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医药费已经花了3万余元,也没有收到吴某任何赔偿……”李某说。

“你放心,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同时,还可以向镇政府申请大额医疗救助。”白贤相向李某介绍了相关政策,还帮助他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和大额医疗救助申请。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白贤相认真审查,又专门到李某现住所地和其老家所在地的村委会了解情况,核实相关材料。

两个多月后,2万元司法救助金顺利申请下来。“除了资金救助,我们还会定期对贫困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以及救助效果等,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该院控申检察部门负责人戚勇说。

据介绍,早在今年4月1日,该院就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涉贫困户案件,指定专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着眼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加重贫困家庭,开展分类施策、精准精细救助。

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该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加强与乡镇政府、妇联、团委等部门联系,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注重拓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层次救助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政府、民间力量的联动作用,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切实提升救助效果。

2019年以来,该院通过联动救助、心理救助、资金救助等方式,针对个案情况实施精准化救助,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21万余元。(检察日报 李立峰 杨芳)

#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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