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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集团”能运营仅有局长还不够

2020-09-02新闻15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9月2日)有媒体报道说,江苏徐州“黑老大”王在清落网后,其运营的徐州最大的“色情集团”也暴露在公众面前。在“扫黄”的字眼已经不常见于媒体、卖淫嫖娼几成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当下,色情活动不仅能够在公共营业场所公然进行,而且还能成集团化地经营,这也堪称是罕见的了吧?这种罕见情形之所以能够存在,据该报道所说,就是因为“色情集团”的背后,有当地的1个区委书记和4个公安局长撑腰。

据报道,“黑老大”王在清于2018年6月落网,由此导致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臣、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李勇军、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长马景伟、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曹为民等警界高官因充当其“保护伞”而被立案调查,其中“李勇军、曹为民等警界高官是他最坚强的后盾”。正是有了这样“坚强的后盾”,王在清在徐州打造了一个集卖淫嫖娼、收容吸毒、聚众淫乱等黄赌毒于一体的藏污纳垢的“色情集团”。

当然,这种“坚强的后盾”也是用钱支撑的。而这些“坚强的后盾”也并不白拿钱,他们极力维护“色情集团”的运营,以此不断得到“色情集团”的各种回报,由此与“色情集团”形成了利益循环。如报道所说,每当接到“色情集团”卖淫嫖娼的110报警,这些“坚强的后盾”“就派人去走个过场”,“甚至在江苏省公安厅的突击检查中也能全身而退”。

不仅如此,这些“坚强的后盾”还是“捉放曹”大戏的导演,他们在公安机关“按照领导批示查处群众举报徐州开元洗浴中心存在卖淫嫖娼行为时,就曾提前通知刘某征做好准备,要求刘某征准备两对卖淫嫖娼人员,不能太多。因为3对卖淫嫖娼人员就得刑事立案,太少了又没有成果”。而“黑老大”王在清为了这一出出大戏也不吝金钱,投入巨大:“仅2012年,王在清协调和招待费用就花了四五千万”,“2013年也花了有两三千万,主要是协调和招待银行、公安和政府人员”。

由此也可见,在这些“坚强的后盾”的背后,软下去的究竟是什么。去年11月,中纪委曾在其发表的《执法者变“保护伞”,公安局长为何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文章中对此有所述及。实际上,事若至此,即如此多的公安局长(从报道看,涉案警界官员还不止4个局长)可以在警界内部为“色情集团”撑起一个大伞,可以利用其对警方行动的掌控来为“色情集团”的运营创造条件,这种结果的成因已非这些腐败官员个人的原因所能解释。

“天上人间”“皇家一号”之后,竟还有“色情集团”,这说明了什么?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嫖娼案件#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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