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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020-09-04新闻9

9月1日,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业务培训会上,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友华就该院办理“5.25”专案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

培训会上,张友华介绍了“5.25”专案中涉案人员赵某红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案情,交流了经验做法,分享了办案体会。

赵某红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嫌9个罪名、25起犯罪事实和11起治安违法事实,涉案财产近4亿元,证据材料140余册。该案时间跨度长、非法敛财手段隐蔽、调查取证难、涉案财产认定处置难,郧阳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强化主导意识,坚持做到精准认定“软暴力”犯罪、精准研判涉黑财产、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有力地打击了涉黑犯罪,彻底摧毁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

该案是十堰市首例认定“软暴力”犯罪案件,也是首例打财断血彻底的案件。针对该案“软暴力”突出的特点,郧阳区检察院办案团队从犯罪手段给被害人心理上和生活上造成的强制威胁、非法控制等方面入手,有效研判“软暴力”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从而全面认定其犯罪事实。同时,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引导侦查部门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梳理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发展过程,甄别、区分确定涉案财产的属性,厘定黑罪,深挖黑财,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性质。

法院一审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涉案财产处理的意见建议,主犯赵某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人员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刑罚。赵某红等10人提出上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黑社会组织#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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