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可以忘记一个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你嘚需要三年、五年、或者一辈子!
你有没有喜欢一个人到疯狂的地步,我有。喜欢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幸福。当你生在其中并不觉得并不觉得怎么样,当你失去你才会发现,你失去不只是幸福,而是全世界。
一个没有体会过的人是无法明白的,这不是语言能说得明白的。跟别人说人家只会认为你傻,傻得可爱,傻得彻底。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莫过于爱一个人,最后她消失得无影无踪。放手吧,别想她!这世界还有很多个她,可能这就是人性特点吧!她不是最漂亮的,确是你最爱的。可以到底喜欢她什么呢?还真的很难说出来,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很奇怪感觉。
我是一个对感情事物特别独感情钟的人,叫我忘记一个人是多么的困难,你觉得这有可能吗?没到深夜时会想起她,一个人时会想起她,听伤感音乐时也会想起她.她就是我的唯一,唯一不变的感觉。
不过我知道这已经不可能了,她只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过客。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但是我真的动心了。真想还可以再次见到她,真想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你还好吗?一个在远方我深爱着的那个人。
从那次之后我们就从开没有再见过,更加没有联系过!她就像雨后的烟,无情的散了,我的心也彻底凉了。没有被伤过你是无法体会这种痛苦的,每天靠酒精麻痹才能睡着,闭上双眼都是她。呵!女人!从这之后我不会再相信爱情,这是最不可靠的东西。在这个社会没有物质的爱情就像一盘散沙!没有金钱的维持诗和远方就是幻想!
你走了,我心凉了,就这样彻底结束吧!
今后的日子不再相见,你安好!最后我还是狠下心来,删除了她所有关于她的东西,我的世界将没有她,我会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来忘记她。我感觉我不值得,你们知道吗?
曾经最喜欢的哪个她!再见!不,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