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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增值税都已经付过,这边可以不外汇吗? 外汇管理条例进口货物

2020-10-10知识7

进出口外汇是个什么概念?外汇是什么?在货物进出口中举个浅而易懂的例子

我们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增值税都已经付过,这边可以不外汇吗? 外汇管理条例进口货物

之前做进口预付货款都是在外汇局的管理网站上登记核销的,在外汇局改革后还有未核销的金额怎么办? 改革后,未核销的不用管了。改革后使用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如果你觉得之前登记的会影响到企业的总量核查,可以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改革后按汇发【2012】3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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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条例中的境内机构是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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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的第八章 罚 则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违反规定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五条 企业代理进口业务委托方违反规定付汇,或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未按规定收汇的,依据《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局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一)未正确提供信息,导致贸易收汇未能进入待核查账户,且办理结汇;(二)代理出口业务,由委托方收汇。第五十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违反外债管理规定;(二)代理进口业务,代理方未付汇,且违反外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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