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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唐代永业田

2020-10-11知识7

唐朝继承发展前代均田制,将无主土地分配给流民及王公、贵族、官僚。《通典·田制》规。 D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唐代永业田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崩坏的? 均田制的基础就是农民掌握土地,但随唐朝的国力不断从战乱中恢复,人口的增多和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就是新一代地主的增多,空闲的土地减少,没地来“均”所以在唐玄宗时就崩溃了~直接原因:生产力的进步,土地兼并严重根本原因:封建土地私有制 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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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俸禄是什么 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项.我找找具体的哈.一)禄米。《新唐书·食货志五》云:“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递至从九品为30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50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此外,百官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据《新唐书食货志五》载,一品有职分田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递至九品2顷50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80亩。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职事官三品25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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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德七年颁布均田法令,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 C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1)内容:①均田制将土地分为多种类型(口分田、永业田、职分田和公廨田)。②对百姓授田区别对待。授田对象主要是成年男子。③贵族官僚按爵位和品级的高低分得相应的永业田。(贵族官僚按等级授田)④各级官僚和官府的职分田和公廨田,所有权归国家。⑤部分土地可以买卖。(任答4点得8分)(2)简评:①定性:唐朝实行的均田制是一种以贵族为主体的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是一种封建的土地国有制。(任答一点得2分)②积极:反映了唐朝初年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对扶贫救困、缓和社会矛盾有一定作用;适应了商品经济比较微弱的状况,有利于防止农民逃亡,将农民固定于土地上;有利于维持唐朝的财政收入。(任答2点得2分)③消极:允许土地买卖,事实上助长了土地兼并;后来出现均田之遭到破坏,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任答一点得2分)(3)特点:日本历法改革以天皇和皇室的活动为中心;努力摆脱传统,不断西化。中国历法以服务农事为中心;历法水平领先世界。(6分)(4)特点:贯彻英法等国资产阶级司法原则(效仿英法,建立律师制和陪审制;坚持司法平等和司法公开;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不均衡性和不彻底性。(4分)影响:推动俄国法治近代化,促进了资本。

唐朝均田制中的永业田和口分田,都是什么含义? 自北魏朝代时候起就2113出现了分田制度也就是永业5261田,这个初始的名4102字是世业田,因为1653是可以祖祖辈辈一直传下去的田地。到了唐朝的时候,封建统治者又新增了一种分田制度,那就是口分田。这个是人死之后的口分田就要还回朝廷的。均田制度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这样保证了赋税的来源。一、唐朝将田地做了细致的划分唐朝创建之后将田地做了细致的规划。当时是按照尺寸来制定的,在18岁以上的男丁国家就会给他分配一百亩田地。这一百亩当中会有二十亩当作永业田,这部分的田地可以用作世世代代耕种。而剩下的八十亩田地是口分田,这一部分的田地是国家暂交给你使用,但是人去世之后这些田地是要交还给国家的。但是口分田有个非常大的不足,因为贫穷农民种了一辈子的田地等到离开了之后还要还回去,只有贵族才有拥有权,而农民只能使用。而且在唐朝贵族的土地分到的土地直到死后也没有还回国家,这样农民们分到的田地越来越少。二、拿了国家的土地是要收钱的。朝廷不会这么白白的将土地交给农民的,在分配了相应的土地的时候也必须要将一定的税收给国家,这是逃也逃不掉的事情。农民拿到田地了之后每一年都要交固定的租赁税,另外永业田还要交一定份额的税收。。

永业田和口分田的区别是什么 一、施2113行年代区别:1、永业田:北齐时5261期实行土地分配制度。2、口分田:唐朝4102时期实行1653土地分配制度。二、主要内容的区别1、永业田:(1)21岁至59岁的丁男,18岁以上的中男给永业田20亩。丁男、中男以外的人为户主者,也给永业田20亩。工商业者授予永业田10田,官户授予永业田20亩。(2)永业田均用于种桑、榆、枣树。永业田有余可出卖,不足可买入。2、口分田:(1)男十八岁以上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口分田种植谷物,身死要交还。(2)其他的有关规定为:兼工商的减半,狭乡不给;奴婢、耕牛不给;休耕田不论一年或二年,都加给一倍,狭乡不加;(3)老年及残废人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给三十亩;口分田不得买卖,但自狭乡迁到宽乡者例外;已卖田不迁的,不再给田;凡给口分田,皆从近便,如本县无田,可在近县给田;授田和还田都在每年十月,十二月办理完毕。扩展资料: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制:1、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2、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3、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4、实质:在土地。

隋唐两代均田制的差别 隋唐两代的均田制的差别,主要是授田对象和课税数目有所不同。(一)在授田对象方面的差异。隋唐授田数量大致相同,即男丁都是口分田80亩,另外分给世业田或永业田20亩,但唐朝对妇人是不授田的,隋朝初期对妇人是给予授田的;(二)在课税数目方面的差异。隋朝课税标准为每丁年缴粟3石,服徭役30天;而唐朝课税标准为每丁年缴粟2石,服徭役20天。可见,唐朝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此外,隋朝可以说是均田制的推行者,而唐朝既是均田制的推行者,也是这项制度的终结者。唐王朝建立后,一开始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显著,但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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