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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豫区扩大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

2020-10-15新闻6

为加强宿豫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周边道路实际,决定扩大宿豫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原禁行区域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扩大的禁行区域和车辆类型

1、324省道(不含)以南、雪峰山路(不含)以北、张家港大道(不含)以西、西楚大道以东的合围区域。禁行低速载货汽车、载货汽车(含重、中、轻型货车及挂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黄标车。

2、新大线全线、新幸福大道全线(原宿泗线杨舍路至新大线段)。禁行重、中型载货汽车及挂车。

关于宿豫区扩大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

二、禁行时间

24小时实施禁行(持通行证的货运车辆按照标明时间、路段通行)

三、不受禁行限制车辆

军警用运输车辆、消防车、运钞车、邮政车辆、医疗救护车,电力、通讯、水利、燃气等工程抢险车,市政、交通部门所属的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对宿豫区设置的禁行路段,请广大货车车主自觉执行,严禁在禁行路段和禁行时间行驶。从2020年10月22日零时起,对违反上述禁行路段和时间驶入的货运车辆,将联合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0月14日

#禁行#车辆#宿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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