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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有点大!实习期无陪驾上高速被查

2020-10-22新闻8

10月22日,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甘棠执法站,成功查处一起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10月22日上午10时许,李某驾驶浙B57***的小型普通客车从青阳出发,沿京台高速公路行驶至甘棠收费站时,民警对其车辆检查时发现其驾驶证出于实习期,并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民警随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其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黄山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人实习期内请勿单独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如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需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请珍爱生命,安全驾驶!

来源:黄山区融媒体中心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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