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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2020-10-27新闻17

原标题:《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10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期以来,全省广大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活动,深度融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安管理、执法服务的全过程,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条例》,解决了长期制约我省公安机关辅警履职尽责和队伍健康发展的难点问题。《条例》共七章52条,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填补了这方面的地方立法空白,对于促进我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王燕文在讲话中指出

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的现实需要,是适应全面依法治省新任务、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江苏之所以能在全国率先出台这一法规,与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良好基础密不可分,与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密不可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补充细化条例有关规定,为条例实施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落实各有关部门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保障中的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警务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强化法治观念,把握职责边界,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要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知晓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范围,支持配合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工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刘旸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具体部署

要求有关部门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辅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辅警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的宣传,争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健全配套措施,细化具体办法和操作标准,确保《条例》有序实施;落实保障待遇,不断激发辅警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要依法管辅,通过规范建设、严格管理、加强保障,把辅警队伍打造成忠诚于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可靠力量。公安机关是辅警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强化辅警队伍政治建设,强化担当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彰显条例的立法价值;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辅警在维护平安稳定中的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流了为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相关准备工作和下一步打算。两位警务辅助人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作了发言。

石雯,女,39岁,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现为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中心中级二档文职辅警,多次受到南京市公安局记功嘉奖。自工作以来,石雯率先垂范、勇挑重担,积极主动配合民警开展工作,累计受理材料40万余份,接待群众48万余人次,为18万余名申请人提供加急服务,始终保持“零投诉、零差错、零违纪”的记录。

石雯在发言中谈到

《条例》明确了辅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让我们参与公安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得以确立,履职行为也有了法律保障。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原来我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窗口服务员”,但现在我对自己定位已提升到了公安机关重要一员这一层,这带给我的职业责任感、认同感和个人存在的价值感受和以前是完全不同的。《条例》还明确提出对辅警进行考核,打破了原本“平均主义”的思想,很多原本准备跳槽的同事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量,积极主动要求进步。我坚信通过《条例》的实施,辅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及发展前景必将越来越好!

王汝成,男,23岁,中共党员。2018年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现为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五中队勤务辅警,多次在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招辅警岗前培训、辅警实战“小教员”培训、交警支队勤务辅警岗位轮训班中担任教官,2019年荣获市公安局辅警个人三等功。

王汝成 在发言中谈到

以前,辅警法律地位、身份、职责权限不明确,在日常协助民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遇到过很多问题,《条例》出台后,对辅警的法律地位、身份、工作性质进行了明确,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和指挥下分别能开展什么工作进行了规定,让我们在日常协助民警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时更有底气,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大大增强了我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我们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在《条例》鼓舞和鞭策下,我们将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安辅警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参加会议。 共守十年约 同护长江鱼|社会动员志愿行动 这里有支“长江护卫队”

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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